一个极端邪恶的教唆犯

https://twitter.com/lengshanshipin/status/1817029199758270706

在“推特”上看到一段视频:一个不到10岁的小女生辅助小男生锻炼腹肌时,几次调戏小男生,摸他的鸡鸡,引得小男生几次发怒,打她的手,在小女生眼睛看向视频拍摄者的眼神中,我看到了一个极端邪恶的教唆犯。
记得2004年前后,我到当时的工地去上班,从一个中学穿过可以节约10分钟时间。突然,有一天学校的大门有了保安,不让我通过了,我说:“这段时间我每天都从这里面走啊,可以少走很多路。”他说全国发生了很多校园砍杀学生的案件,现在不让外人随便进出学校了,听他这么说我也联想起各地的确发生了一些在幼儿园、中小学伤害学生的案件。又过了不久,学校门口立了一块“警校家护学岗”的牌子,但是,全国的同类案件照样层出不穷。(经济发展了,暴徒有钱了,伤害学生不用刀了,2024年3月1日,山东德州一小学门口,一辆车冲撞学生队伍,造成学生两人死亡,6人重伤。)
从那时起,我发现每年都会看到许多校园凶杀案,伤害的大多是幼儿和小学生。刚开始,我只认为那是毫无人性的暴徒或者精神病人乱杀无辜所致。后来,我发现同学、同事、街坊邻居很多人都离了婚,有的是单亲妈妈、有的是单亲爸爸,还有的是孤身一人,看着那些本来很幸福的一家三口,变成了单亲带孩子或孑身一人,我开始谨慎的思考那些校园凶杀案了,那个形单影只的他或者她,不爱自己的家庭吗?有各种原因不爱配偶在可理解的范围,但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人一定不是魔鬼就是“伟人”(比如:1928年,毛泽东在井冈山有了贺子珍的陪伴,就至杨开慧和两个孩子而不顾了,可怜的杨开慧还痴迷的拒绝官府提出的与毛断绝关系的条件),以前认为那些凶杀案都是暴徒或者精神病所为,或者“社会戾气太重”是不是太简单了?暴徒明知道如此的凶残肯定是死罪,说明他(她)已经生无所念了,他(她)的家庭和孩子,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一切都失去了,心底最柔软的部分被无情的毁灭,剩下的只有极端的恼怒和残忍,于是,他(她)就变成了魔鬼,所以他(她)开始报复社会,将屠刀无差别的砍向了那些可怜的孩子。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中共建政后,打碎了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一个接一个的运动将民众投入到毫无理性的狂躁中,一句“妇女能顶半边天”将女人的柔情和母性也泡在了亢奋的鸡血中。更有甚者,“文革”时期,中共迫害民众的手段之一就是挑拨夫妻之间、孩子与长辈之间的关系,直至拆散他们的家庭,使被迫害者在绝望中挣扎或自杀。在这种政治操弄和社会氛围下成长起来的人,也就是中共建政后的第二代和第三代,他(她)们中除了挣扎和自杀,还会出现完全丧失人性的暴徒。
回到上面的视频,那个小女生明显是受到“教官”的指使才那样做的。推而广之,当这个女孩长大之后,仍然被邪恶的“教官”以就业、金钱、社会地位等等为诱饵,从生活、精神上折磨另外一个男人,甚至带走他们的孩子,视频中那个愤怒的男孩就不是打手那么简单了,他或者残忍的杀掉女孩,或者成为凶残的报复社会的暴徒。
有这样的“教官”吗?这个“教官”能得到什么好处呢?答案是:底层民众互害越多,越残酷,民众对党和政府的依赖程度就越高,正如“文革”时期,普遍的群众斗群众,群众才会歇斯底里的高喊“毛主席万岁!万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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