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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踢拖落樓遇防暴 從此不敢經警署 天水圍沙田街坊被捕經歷
2019/8/22 – 19:08 立場新聞
Max 住天水圍某屋邨,平日出入市區,通常會步行到天水圍站轉乘西鐵。路程不遠,行十五分鐘就到。
但自從 8.5 開始,他不再步行來往西鐵站和住家,改為坐巴士。原因是:本來那段路必經天水圍警署,「我不敢去。」
一切源於 8 月 5 日中午發生的事。當日 Max 趿著拖鞋,於新北江商場吃完午餐。離開商場,聽見天水圍警署附近不少人在聚集,好奇心驅使他走過去湊熱鬧。當時他手中還拿著一杯蘋果冰。
結果半小時後,Max 在警署門外和另外幾十人被防暴警署包圍、拘捕,然後扣留了 36 小時。期間警員不准他用電話聯絡家人,十多個小時後他方可聯絡律師;翌日早上、即被扣留 20 小時後,Max 在文錦渡新屋嶺扣留中心錄口供時,才被告知自己因「非法集結」被捕。
「由小到大都没接觸過『非法集結』这样的事,究竟我做過什么事?我真的是『就这么简单』的路過。」
這經歷卻影響了 Max 的生活日常。訪問當日,記者提出跟他到天水圍警署對出的行人天橋影張相,他點頭同意。但走到橋上望著警署,他坦言:「真的有一点陰影。」
隨著衝突蔓延,防暴警察在各區放催淚彈、快速拉人的「常態」,究竟如何影響 Max 及其他地區的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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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爭散社區 警高速拘捕
根據警方公布數字(截至 8 月 15 日),反送中運動爆發至今,共有 748 人被捕。踏入 8 月,被捕人數更顯著增加 — 單計 8 月 3 日至 15 日,不足兩星期就有 356 人被捕。
被捕人數大增,當然源於示威活動愈演愈烈,且散落各區,愈來愈頻密;但另一主因,也跟警方採取的行動方式有關。記者觀察到,由 8 月上旬開始,警方多次使用快速拘捕的策略,每當有示威者在警署外聚集,即使沒有明顯的衝擊行為,警方在發出警告後短時間內,就會派警車到場,防暴警察一下車立即向前狂奔,制服市民,進行拘捕。
8.6 晚深水埗、8.9 晚黃大仙、8.11 晚的沙田,都見類似的行動模式。
而由於這些行動往往發生於住宅林立的地區,現場通常聚集不少圍觀街坊,加上防暴警察一到場就高速拘捕,不少人可能根本一身「街坊裝」,踢著拖鞋途經現場,便無緣無故被捕,甚至被扣留 30 小時以上才獲保釋。
今年 27 歲、家住天水圍某屋邨的 Max,經歷正是如此。8 月 5 日,民間發起三罷,任職髹油師傅的他當天罷工。中午時分,他趿著拖鞋,先到附近新北江商場吃午餐,飯後打算回家換衫,出席屯門的集會。
怎料一走出商場,就聽見不遠處的天水圍警署有人聚集,「有些起哄聲。」事緣前一晚,警方在天水圍制服一名女示威者,防暴警將她抬入警署期間,扯脫裙子內褲,引起民憤。有團體遂呼籲市民 8.5 中午到天水圍警署門外抗議。
Max 本沒打算參與,只是看到有群眾聚集,決定過去一窺究竟,「純粹看下熱鬧,想知發生什么事。一般街坊都會有好奇心。」他形容,在該處逗留約十分鐘,一直也沒聽見警方發出任何警告。一切看似平常。
突然卻有兩輛警車駛至。「一開門,防暴就衝出來,無任何封鎖線,衝出來好似捉鬼遊戲一样,分散开来見人就打,見人就捉。」群眾一哄而散,Max 立即跑上天橋,逃過一劫,卻看到下面有人已被制服,橋上街坊一同大叫:「放人!」
未幾,被捕人士被帶返警署,防暴警察也回到警車,情況回復平靜。Max 於是下橋,打算按原定計劃沿天耀路步行回家,走到近警署位置,又見人群再次聚集。「大家只是在鬧,任何侮辱性的說話都講,但完全見不到有攻擊性的行為,除了有人用鐳射筆。」
豈料此時防暴警察再現身,更前後包抄。「亂棍打,又出胡椒。」一心打算回家的 Max 不幸和其他數十人被圍堵,不少人還中了胡椒噴霧。「當時大家都好『娘娘腔』(指尖叫),我忍到的,但身邊有些女仔忍不住,哭了出来。」
沒做過任何事的 Max,就此被捕。如今回想那片段,他只想起防暴警察的表情:「不停骂你,好多粗口,『不是很厉害么!X 你老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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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警暴而怒 下樓卻被捕
經歷和 Max 相似的,有今年廿多歲、現時無業的沙田街坊良仔(化名)。
8 月 11 日星期日,原本的深水埗、北角遊行最終演變成多區快閃堵路行動。良仔當天沒有出去,全日看著媒體直播,既緊張,又憤怒。別忘記,那天發生的事包括:警察在葵芳站射催淚彈、尖沙咀少女右眼被布袋彈射爆、太古站警員一米「行刑式」開槍。
「当日真是太气人啦。」
當晚 11 點半,數十示威者快閃到沙田警署擲物,警員隨即在警署平台發射催淚彈。示威者迅速往沙田市中心方向散去。但警署外很快再有人聚集,這次不是示威者,而是附近街坊。
不少住瀝源邨、禾峯邨的街坊下樓投訴,有催淚煙入屋,即使住六樓,甚至九樓都聞到,很痛苦。「警察成日叫我们关窗,但瀝源邨好多戶根本無窗!」其中一個太太說。記者在祿泉樓地下找到一枚催淚彈殼,距離似乎沒有安裝窗戶的一樓住戶只有數米。
良仔家住禾峯邨某座高層,跟沙田警署距離不算遠。當晚他和家人都嗅到催淚煙的味道,「我姐姐問我聞到没有,我最初以為是幻覺,走去露台聞一聞,哇,真的有点攻鼻。」未幾,樓下已傳來街坊不滿罵警的聲音,良仔也附和,「(我是)最初在窗口大喊囉。」
起初他回到螢幕前继续看 live,但愈想愈氣憤,「突然又放催淚彈,我家雖然都近,都有一段距離,窗口又不對正。用不用这么做呀?现在有什么事都是(放)催淚彈,最基本就是催淚彈。」再加上當晚在直播看到連串警察惡行,良仔最終憋不住下樓。
當時沙田警署對出的行人路,已有過百人聚集。大部分都是「街坊裝」— 踢拖的人比戴口罩的人多很多。個別有幾人用藍色、綠色的鐳射筆照射警署牆身及平台上觀察的警員,其他人只流於口號式辱罵。
良仔也帶了家中一枝鐳射筆落樓,但射出來的是紅光,功率極低,「應該是逗貓用的…」於是放進褲袋。現場氣氛亦不見緊張。「個個不太激動,笑呵呵,好開心……最激動都是拍閘门和噴字,又無人扔东西。」
但結果,良仔到場才十分鐘,警署平台就出了黑旗,警告要射催淚煙。良仔立即走開,見警方沒有動靜,又回來。未幾,幾架警車駛至,防暴警察一下車就衝前拉人,十多人被制服。其中一個是良仔。
他說,被捕一刻其實並不害怕。「就算(警方)的摄像头拍到,大家都没有做過嘛。」但他介懷的是,自己明明是街坊都束手就擒,「覺得自己都是蠢、SB的,住那么近,但都不知道走。你说區外人就这样做……」
明明什麼都沒做過卻被捕,良仔既覺無辜,又有種莫名的愧疚:「我會想,如果真的被起诉,当然是寧願在前線被人逮捕啦,起碼有些作為。但现在没干什么就被逮,好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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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返警署 「似被脅持的人質」
在天水圍警署門外被捕,Max 和其他數十人馬上被帶進警署。
他記得,被捕者之中很多都一副街坊模樣。踢著拖鞋的他,以為自己已是「奇葩」,「谁知还有些更奇葩,穿着白色背心,短褲,踢拖。」裡面既有長者,「要拿着把伞撐住走路」,也有路過的中學生。
事後多間傳媒訪問了兩個分別 13 和 14 歲的升中三學生。兩人均稱,當時正回校取新書,在天耀輕鐵站落車後,卻有一大群人說有防暴,要走。混亂中兩人走避不及,被施放胡椒噴霧後被捕。
Max 記得,有些警員特別「關心」年輕的被捕者,會跟對方說:「你们被勇武派利用了你的光環啦。」又會問:「这么年轻为什么做做乜做这样的事?是不是吃白粉、吸毒?」他聽見,氣上心頭。「为何可以因為單單他们在警署那示威,甚至經過,就斷定他吸毒呢?好離譜!」他忍不住反了白眼,笑了一聲,馬上被警員指罵:「你住哪里?」他答是附近屋邨,對方不屑一顧:「個個都这么说啦!」
他又有種感覺,「好似在銀行被人打劫一樣」,警方要求被捕者全部蹲下、不准用電話,又多次用言語辱罵,他看到有女生想偷偷地按電話,被警員發現、作勢要打,「好似想一棍毆打下去。给我感覺就是,好似賊在那脅持人質。」
結果 Max 和其他四、五十人被安排坐在一間大房,電話都被封在膠袋,「全部人基本上是干坐着,但不知等什么。」有人要求致電家人,有警員說「等等」,有說「上頭未批」。「基本上是度日如年,你没事做,不知外界發生什么事,電話不让你打,不知家人知不知道我發生什么事,同外界溝通的橋樑就是律師,但他用好多人(被捕)的理由,拖你很长时间才有得見。」Max 要到 8 月 6 日凌晨,即被捕後十小時,才獲准可聯絡律師。
不久他被鎖上手銬,和其他人一同送到近邊境的文錦渡新屋嶺扣留中心。「鎖上手铐,之前看剧看得多,想不到是自己被人鎖,新體驗囉,但真的不要再體驗这种事!」他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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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棍壓頸 「怕他會得寸進尺」
在屋企附近被捕後,沙田街坊良仔不停在心裡說著:「不要怕,什么都不要講,電話打死都别開。」
他形容,被帶返沙田警署後,不少警員對他的態度似乎較為友善,「但就算好友善,都是問我:『收多少錢呀?是否受人指使?谁指使你?』」他一方面沒好氣,「到今時今日都还可以以為我们收錢、受人指使。」另一方面他繼續提醒自己:「我没话講」。
良仔憶述,見完律師、錄完口供後,他便回到一間大房。當時裡面只剩很少被捕者,其餘都是警員。這時候,其中一人向他走來,「他應該知道我有鐳射筆,就说:『你们好威风嘛,说雷射筆不是攻擊性嘛,不如现在試下!』好凶惡的样子。」
他不予理會,該警員遂大力拍枱:「喂!」良仔繼續不理。對方再拍,這次再大力一點:「现在在跟你講话呀!」良仔繼續低頭,默不作聲。
他回憶,幾秒後突然有枝警棍從身後伸出,「在後面勒住我脖頸,压了我喉嚨一下。」過程只有一秒,另一警員勸阻,便鬆開。
「他應該見我不怕,拍枱都没(让我)动過,就想用这個方法。可能見我这么死硬,阿 sir 这么大聲你都無反應,不出聲那就玩下你囉。」
良仔說,當刻他努力叫自己冷靜。「如果我一怕,他就會得寸進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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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經警署 不怕發聲
Max 和良仔最終分別在扣留中心和警署待了超過 30 小時,才獲准保釋。之後還要返警署報到,至今仍未知會否落案起訴。
雖然兩人都直言,自己根本沒做過什麼,不擔憂會被控。但這次被捕及扣留的經歷,卻多少在他們身上留下烙印。
以天水圍街坊 Max 為例,他本來從不知道何謂「非法集結」,「當時我没有任何資料,我想找看什么叫非法集結……它同我無關嘛,由小到大都無接觸過。」他自覺無辜:「究竟我做過什么事?
我真的就只是路過……如果想要说明白别人不能圍警署的,你在警署門口貼招贴囉,『你再在这里我就拘捕你』,这样大家都不會走過去啦!」
這次被捕經歷,又影響了 Max 的日常生活:「有陰影囉,变成不敢走那條路。」只因由住家走到西鐵站的路,必定經過天水圍警署。他決定改坐輕鐵,但也覺不夠安全,因為輕鐵會停在天耀站,正好就在警署對面。「有得搭巴士就搭巴士,安全感大一些。」
「我不知为何我一個普通市民,为何要搞到这样。」他無奈地道。「这個係社會的問題,還是我的問題?就算我有意見想表達,好似已經是錯。这個社會不應該这样嘛!」
對於以後再參與集會、示威,Max 也開始擔心。「真是怕呀,我不知警察會做些什么呀,又会栽贓嫁禍,又會派卧底假扮示威者,好恐怖,真是好恐怖。」不過一直以「和理非」身分支持反送中運動、曾出席 6.9、6.16、7.1 等遊行的他也強調,以後仍會堅持行出來。「有些事,我不站出來的話,就無人會支持。多一分力量可以好大。」
想法一致的,還有沙田街坊良仔。
他直言自己雖支持勇武抗爭,但未有心理準備承受,加上體能不濟,一直不敢上前線。如今在自家樓下被捕,他的罪咎感更大,「星期一(8.12)本来想着去機場,谁知出了事。我就想,又不可以同機場的手足齊上齊落,之後也不能……有種怪責自己的感覺。」
但良仔同樣打算堅持參與這場運動。「我不會因為被逮捕,而以后不走在前;不會因為白色恐怖而完全不出来。」
警方的催淚彈、拘捕潮影響社區生活,卻似乎嚇阻不了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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