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罪恶录之六十三:克拉玛依大火

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市教育局为欢迎上级教委,组织15校学生文艺表演,表演期间舞台幕布因舞台灯过热而自燃。火灾酿成325人死亡,其中288人为中小学生,最小的6岁,最大的14岁。

鉴定指,近百名孩子是因踩踏身亡,而非烧伤死亡。许多孩子尸身上有成人的鞋印。由于火灾时有人向学生喊“让领导先走”,经传媒报导后引发轩然大波,几乎成了此事件的代名词。

一转眼,这场大火已经过去整整27年了。

为了让人们永远记的这场惨绝人寰的火灾,近日有位有心的网友,在《让领导先走!27年前那场带走288个孩子的大火》一文中还原了这场惨剧的经过。

文章说,那一年的克拉玛依,干燥了几乎一个冬天。往年,这个西北油城,一到十月底,就开始飘雪。

12月8日下午,寒风凄厉,袭卷全城。友谊馆里,座无虚席,欢歌笑语,无人意识到巨大的悲剧即将发生。

796人齐聚友谊馆,是因为市里来了一个上级教委的验收团。为了表示重视和欢迎,市教委组织七所中学八所小学15个规范班(先进班)的少年儿童们,在友谊馆为验收团举行汇报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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