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层共妻换妻历史

中共的贪官落马,大部分都有一个共同的罪名:权色交易 。中共建政后,随着权力的不受约束和金钱的腐蚀毒化,官场上的淫乱,变本加厉,无以复加。其实,中共自建党以来,高层利用权力满足淫欲致使性关系紊乱的现象始终是一种常态。

曾于早期加入过红军的台湾人蔡孝乾,在加入国民党后,撰写了《台湾人的长征记录——江西苏区・红军西窜回忆》一书,回忆了当年中共高层在苏区的共妻生活。书中回忆,当年在中共统治下的江西苏区和陕北苏区盛行自由婚姻关系,当年苏区的妇女离婚、结婚都是自由的、一个女子结婚三、四次,甚至五、六次都是司空见惯。而这里所说的,还是指公开的婚姻关系而言,至于非正式的“秘密老公”或“秘密老婆”之类的现象,更是非常普遍。

《台湾人的长征记录——江西苏区・红军西窜回忆》谈到了金维映、邓小平和李维汉的三角关系。一九三三年邓小平被国际派指为“罗明路线”在江西的执行者,而遭整肃之后,金维映即与邓小平分离。此时李维汉(化名罗迈)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金维映与邓小平分离的同时,也离开了工作岗位——中共江西省委会(设于宁都),调到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嗣被派到“胜利”县担任扩红突击队长。由于她在扩红突击运动中立了“功”,因被提拔担任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武装总动员部(部长罗荣桓)副部长。由于工作关系,金维映与李维汉接触的机会多了,不久便和李维汉没有经过任何手续而结为“夫妻”,而且得到“公认”。一九三四~三五年,金维映随红军西窜到了陕北,仍在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一九三六年中共在延安设立“抗日军政大学”,金维映任该校女生队队长,这一段时间她与李维汉的关系是正常的。但好景不常,一九三七年抗战开始,大批的女学生涌进延安,李维汉另有新欢,金维映成了黄脸婆,她和贺子珍(毛泽东妻)、刘群先(博古妻)同样的命运,被送到莫斯科,名为“留学”,实为遗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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