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律师谢燕益起诉“国铁”侵犯隐私权

中国人权律师谢燕益近日在北京市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央企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总公司及其两家下属企业,指控其车站安检人员在执行安检时涉嫌侵犯公民隐私权,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谢燕益强调,此举旨在维护公民基本人权,厘清安检边界,规范管理行为。

律师起诉铁路总公司:聚焦安检中的隐私侵权

中国人权律师谢燕益于2025年12月8日在社交平台X上发布了一份民事起诉状,正式将中央级企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总公司,以及其下属的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铁路天津站,列为被告,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谢燕益在起诉状中明确提出了三项诉讼请求:

1. 判令三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

2. 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1万元。

3. 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的诉讼成本。

起诉状中阐述的事实与理由,聚焦于2025年9月13日的一次经历。

原告谢燕益当日在天津站准备乘坐G6298次高铁列车进站时,遭到车站安检人员的盘查。安检人员以“行李箱内有书籍需要开箱查验”为由要求检查,但被谢燕益当场拒绝。

经过现场交涉后,被告最终放弃了开箱安检行为。谢燕益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已给原告造成了心理压力及创伤。

谢燕益指出,被告的行为是“明知违法却故意侵权”,认为铁路总公司及其下属机构“或者疏于管理或者法治观念淡薄,纵容违法侵权行为的发生”,给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精神创伤。

他表示,提起此诉讼是为了“扬善抑恶,维护公民隐私权、做人的尊严基本人权、为了免于恐惧的自由”,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广大旅客安心乘车出行的合法权益”。

案件进入程序:法院接收材料 律师重申立场

与此同时,谢燕益律师还披露了此案的最新进展。他透露,经过两个工作日的程序往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经接收了其起诉国家铁路总公司、北京铁路局以及天津站非法安检侵权一案的诉讼材料。

但他同时表示,最终审判机关能否不受案外因素影响,依法履职完成立案及审判工作,尚不得而知。

在披露诉讼进展时,谢燕益重申了其提起本诉讼的立场。他强调,本诉讼对于个人、对于国家、对于社会、对于铁路单位以及管理机关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他认为,此案除了有助于“保障人权防止安检泛滥”,还可以“帮助有关方面厘清边界、规范管理、文明安检”,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对此正面解读。谢燕益表示,“依法、客观、独立、善意”是其一贯的立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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