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时期的类似联邦的组织形式相当合理,在领治范围国土组织形式方面,做这样的复古更有利于民族和谐,周边人种差异较大的民族属土应以自愿加盟为原则。强扭的瓜不甜,乃是人人皆明的天理。先国后家乃是统治谬论,先家后国才是历史真相,家族而后有部落,部落而后有联盟,联盟而后有国家。可见国家归根结底乃是由一群利益可以以某种形式及约定调节稳定的人协商协力组成的。利益一时无法调节稳定的人群,强行吞并的形式,基于自然世界存在即合理的基本原则是合理的,但是,要求独立成国的任何形式的抗争也是合理的,并且,独立成国显然更符合国家的本来意义。当有人说大炮口径决定合理程度时,必然也会导致搞得你越恐惧越合理的对立面。自然界是各种合理性的你来我往,历史会记下过往的片刻合理存在,仅此而已,并没有什么自古以来可以推导出未来必然。
看评论以后补充:
有稳定关系从而可以立国的族群概念并不是同文同种的民族概念,新加坡近75%华人,然而新加坡是新加坡。
如果今有世界各民族各一人于某地聚而成利益同盟,则其立国即有充分合理性(例看美国),而保证这种合理性的武力是其显式存在的条件而非合理性本身。存在即合理的原则只是自然基本原则的显式面,阳面,一个片面,自然基本原则的另一面是不存在的并非天然不合理,而可以是一种潜在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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