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称禁止蒙面条例符合基本法,香港高院判决不符规定

匪共的橡皮图章发话了,香港的法治看来离终结不远了:

路透上海11月19日 – 新华社周二引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称,依照香港《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的《禁止蒙面规例》符合香港基本法,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判决内容严重削弱了香港行政长官和政府应有管治权,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

11月1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作出一项判决,其中裁定香港《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部分条款不符合香港基本法,致使有关条款无效。

臧铁伟认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杨光也表示,上述判决结果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将密切关注此案的后续发展。希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司法机关严格依照基本法履行职责,共同承担止暴制乱、恢复秩序的责任。

杨光指出,《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符合基本法并被采纳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禁止蒙面规例》,即为依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履行职权。该规例实施以来对止暴制乱发挥了积极作用。

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0月4日称,政府决定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反蒙面法)并于次日实施,以遏止社会上激进的违法行为,但此举不等于香港进入紧急状态。(完)

https://cn.reuters.com/article/hk-politics-law-1119-tues-idCNKBS1XT0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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