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今6日向何君尧颁授名誉博士学位,何在北京的颁授仪式上演讲,表示这是「还君尧一个公道」。
而这件事的起因要从安格里亚鲁斯金大学撤销何先生的名誉学位说起
据悉,奥尔顿勋爵曾去信安格里亚鲁斯金大学,称何君尧“曾发表有关大屠杀、攻击同性恋、攻击女性以及种族主义”的言论,因此促请校方褫夺何君尧的名誉博士学位。
安格里亚鲁斯金大学随后在回复媒体查询时确认了该消息,并在较早前发出声明称“获安格里亚鲁斯金大学颁发名誉学位人士,必须为我们的学生、校友和员工,以及我们所服务的社区树立正面榜样。自何先生获颁发名誉学位以来,其行为持续引起关注。大学经过调查后,已撤销何先生的名誉学位。
对此我发表以下看法,中国政法法学不愧中国两字,此举完全延承了先秦法家的治国方法。而法家思想对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
法家狭义上来说,已经死了,广义上来说,他却一直存在,如果说儒家思想是古代中国的的政治与文化主体,那么法家思想则是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而这种法制其实是一种“历法”,这种历法可以短暂的起到维稳的作用,但是绝对是饮鸩止渴,和平时代,实行“历法”注定丧失民心。
对国家而言,历法让秦国得以大一统,也让秦国迅速走向灭亡。其实不单单秦国,历朝历代“历法”都加速了政权的消亡。
对个人而言,“历法”短暂稳定了社会,长期却压抑了人性。法家最著名的“商鞅变法”中的商君,提出了骇人听闻的“驭民五术”,而最终也死于自己修订的“车裂”,现在政法大学的校长公然对何君尧发放“名誉博士”,是否代表着中国法学最高权威趋向于“历法”化。
对于这些“历法”的推崇者,我相信注定也会自损于“历法”。
再回望香港事件,其导火索就是对法律的不认同,世界上的法系大致分为中国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回回法系及印度法系等五种。
不同的法律也反应了价值观的完全不同,让香港人接受大陆法律,好比让中国人接受回回法系,印度法系一样,回回法系重视宗教、阶级,一夫多妻而印度法系重视阶级保护,在这个问题上可以换位思考一下,试想一下,中国人与这种法律的国家签订遣返协议,长期往返的人是否会感觉到恐惧呢?这是其一,中国法律有很多不完备地方,比如……(大家都懂的)。很多中国人都难以信服,更何况法律制度完全不同的香港呢?
何君尧在这次香港事件中在大陆可谓是明星一般的存在,但是何君尧他做过什么,大陆的老百姓真的都了解吗?将这种人推上神坛,是否也是一种加速行为呢?
我认为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收集何君尧以往的黑资料,为这个高速马达上注入最好的润滑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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