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老挝万象市的一家餐厅因广告而受到共产党当局谴责,该广告展示了身穿比基尼的女性在其场所内的瀑布前
地区部门在给餐厅的通知中称,比基尼女性的照片违反了老挝的法律和传统。
根据老挝《网络犯罪法》,在社交媒体上上传令人反感或淫秽内容将面临最高 5,000,000 至 30,000,000 老挝基普(287 美元至 1721 美元)的监禁或罚款。
其中一张照片中的一名女性,她公开谈论道德监管,质疑当局称,为什么今年来自老挝的选美比赛选手,在世界小姐比赛上身着比基尼的样子得到了官方的肯定,而她穿却是淫秽色情?
事发后,该餐厅老板再次晒出一系列老挝选美皇后身穿比基尼的照片,以及狗狗身着泳装的搞笑照片,以作抗议当局在要求个人穿着得体的同时,不应有所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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