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吧还是前天,合肥发布了一条新闻,说是由于这家核酸实验室,多次出具假阳性报告,所以暂停合作。
这个奇怪了,出具假阳性,这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了,明显就是为了卖核酸赚钱。 按理来说,这个就应该公安介入了,可是呢,只是警告+暂停合作。
为什么呢?
查了一下 3月20号的新闻。
北京佑安医院呼吸与感染疾病科主任医师 李侗曾:国外已经有很多地区,就把它界限放到(Ct值)35,就是说(Ct值)35以上,我就报告阴性,或者是报告未检测到。国外甚至有的地方把这个放得更宽,(Ct值)30以上都可以认为它没有传染性。它并没有追求找到所有的感染者,它更关注的是要找到这些重症的病例,去判断哪些人是需要住院。我们是要维持一个动态清零,当我们发现一个感染者的时候,比如(Ct值)35到40之间,我们还会考虑他是阳性的,我们对他去进行流调,尽量找到所有的感染者,这样避免疫情的扩散。
内容如上,也就是说更改CT值标准时,采访的医师,说了这段话,即35~40之间,按新标准 是阴性,但是一般会标为阳性。
也就是说很可能核酸实验室,把这部分人标为阳性了。
但是这也是医疗界内通行的正常做法。所以也没办法去介入逮人啥的。
但是这个行为本身,说明了什么问题?
有几种解读:
一,习清不了零,就从规则上入手。提高标准,甚至矫枉过正,该阳不阳,降低阳性数量 ,这样相对就好清零了。数据清零后,再传染怎么办呢?那就是下一次的事了。本次清零就成功了,下一次再说,下一次同样操作,也会是胜利清零。
二,这是地方行为,一方面让习面子上能过去,一方面减少自己的损失。
三,这是反习派的行为,这样增加传播风险,倒逼习认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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