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0日凌晨,中共开始大肆抓捕法轮功各地炼功点的联系人,标志着持续至今26年迫害的开始,那是一个阴谋,一场政治运动而不是法治,也是中共自掘坟墓挖下的第一铲土。
7.20大抓捕是政治运动 并无法律依据
今年7月20日,是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26周年,也是第27个7.20。26年过去了,很多人都不知道那几天在中国,在中南海究竟发生了什么,使中共树立了最不该树的敌人,遇到了建政以来最强劲的抵抗,也经历了最惨重的失败。
很多人,包括西方媒体和政要,都以为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被法律禁止的。实际上并非如此,关键就是1999年7月20日。
在4月25日法轮功学员为争取信仰的权利大上访后,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一面通过两办(中办国办)谈话否认镇压传言,声称炼功自由,一方面紧锣密鼓的通过一系列中央内部文件准备镇压。
7月19日晚上,中共召开了一个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主要负责人的动员会,第二天一早开始全国抓捕法轮功各地联系人,这就是720这个说法的来历。
但这一天,无论是中共中央还是政府国务院,或法院检察院,并没有发布任何抓人的文件,没有正式的命令,更没有法律基础,只有前一天晚上中共这个动员会。
两天后,7月22日,中共才补发了两个部门文件: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和公安部的《通告》。
民政部的决定简直就是逻辑的灾难,法轮大法研究会是中国气功研究会下属机构,三年前退出后自行解散,也就是说民政部取缔的是一个自行解散已有三年的民间组织。
民政部取缔的理由是该研究会没有注册,但却不提没有注册是因为民政部不允许民间组织独立注册,是民政部的规定制造了取缔的理由。公安部的通告同样没有逻辑,是把民政部对一个早已不存在的组织的取缔延伸到了法轮功的修炼和所有修炼者。这两个部门文件是在大抓捕后两天才出笼的。
720的大抓捕连这么荒唐的法律上不成立的文件都没有。
从这个角度,720大抓捕就是一个阴谋。从另一个角度,从中共建政后的历史看,这种没有法律基础的迫害民众叫什么?叫政治运动,绝对不是法治。
三个月后 江泽民拼凑“反邪教法”
这里还有一个荒唐事,发起这场政治运动的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的如意算盘是,这个运动很快就可以结束,最多不超过3个月,一旦镇压成功,就可以宣布伟大胜利,期间当局所有违法行为也就不会有人计较了。这是根据以往政治运动的规律制定的时间表,因为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团体被中共迫害时能坚持一个月的。
谁知三个月后,中共根本就看不到赢的希望,需要做长期打算,这才发现这场政治运动是没有法律基础的,必须尽快补一个。
于是在10月30日,即720的三个多月后,江泽民指使人大常委会突击通过了一个决定,即所谓的反邪教法。不过这简短的决定就是一些口号的拼凑,并不是真正可实施的法律条文,就是保留了一个历史的笑柄。
由于其不可实施的性质,所以那个决定从来没有用过。真正使用的是另一个法律条款,几乎所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用的都是同一个罪名,就是刑法三百条第一款,叫做“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共的法官们故意忽略了一点,这是个不能独立存在的法律条文,必须要有另一条具体的法律实施被破坏了,才能应用这条法律。
由于法轮功学员都遵纪守法,实在找不到哪条法律实施被破坏了,只能凑和着用,反正权力在他们手里。就是那么荒唐的法律条文,一用就是二十多年。

7.20大抓捕是政治运动 并无法律依据
今年7月20日,是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26周年,也是第27个7.20。26年过去了,很多人都不知道那几天在中国,在中南海究竟发生了什么,使中共树立了最不该树的敌人,遇到了建政以来最强劲的抵抗,也经历了最惨重的失败。
很多人,包括西方媒体和政要,都以为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被法律禁止的。实际上并非如此,关键就是1999年7月20日。
在4月25日法轮功学员为争取信仰的权利大上访后,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一面通过两办(中办国办)谈话否认镇压传言,声称炼功自由,一方面紧锣密鼓的通过一系列中央内部文件准备镇压。
7月19日晚上,中共召开了一个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主要负责人的动员会,第二天一早开始全国抓捕法轮功各地联系人,这就是720这个说法的来历。
但这一天,无论是中共中央还是政府国务院,或法院检察院,并没有发布任何抓人的文件,没有正式的命令,更没有法律基础,只有前一天晚上中共这个动员会。
两天后,7月22日,中共才补发了两个部门文件: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和公安部的《通告》。
民政部的决定简直就是逻辑的灾难,法轮大法研究会是中国气功研究会下属机构,三年前退出后自行解散,也就是说民政部取缔的是一个自行解散已有三年的民间组织。
民政部取缔的理由是该研究会没有注册,但却不提没有注册是因为民政部不允许民间组织独立注册,是民政部的规定制造了取缔的理由。公安部的通告同样没有逻辑,是把民政部对一个早已不存在的组织的取缔延伸到了法轮功的修炼和所有修炼者。这两个部门文件是在大抓捕后两天才出笼的。
720的大抓捕连这么荒唐的法律上不成立的文件都没有。
从这个角度,720大抓捕就是一个阴谋。从另一个角度,从中共建政后的历史看,这种没有法律基础的迫害民众叫什么?叫政治运动,绝对不是法治。
三个月后 江泽民拼凑“反邪教法”
这里还有一个荒唐事,发起这场政治运动的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的如意算盘是,这个运动很快就可以结束,最多不超过3个月,一旦镇压成功,就可以宣布伟大胜利,期间当局所有违法行为也就不会有人计较了。这是根据以往政治运动的规律制定的时间表,因为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团体被中共迫害时能坚持一个月的。
谁知三个月后,中共根本就看不到赢的希望,需要做长期打算,这才发现这场政治运动是没有法律基础的,必须尽快补一个。
于是在10月30日,即720的三个多月后,江泽民指使人大常委会突击通过了一个决定,即所谓的反邪教法。不过这简短的决定就是一些口号的拼凑,并不是真正可实施的法律条文,就是保留了一个历史的笑柄。
由于其不可实施的性质,所以那个决定从来没有用过。真正使用的是另一个法律条款,几乎所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用的都是同一个罪名,就是刑法三百条第一款,叫做“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共的法官们故意忽略了一点,这是个不能独立存在的法律条文,必须要有另一条具体的法律实施被破坏了,才能应用这条法律。
由于法轮功学员都遵纪守法,实在找不到哪条法律实施被破坏了,只能凑和着用,反正权力在他们手里。就是那么荒唐的法律条文,一用就是二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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