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争议怎么办?

前天我去问电商公司的老板要工资,他属于给我克扣工资,少发了一千多。还拖欠了很久,承诺前几天发工资,结果财务也没有联系我。

事发之后我才发现他原来是个黑心老板,试用期内离职,他给我按照当地工资最低标准来结算工资,前前后后两笔银行流水共1500多元。

我转正工资3500元+绩效提成,没转正,绩效肯定拿不到,那么按照劳动法规定,我的试用期实际工资应该按照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来计算,如果计算出来的结果比最低工资标准高,取前者。反之,取后者。

黑我的这个老板以为在劳动合同上写明试用期工资按照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给我少发点工资,他想得有点天真,我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我们遇到此类问题,跟用人单位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并准备三份相同的举证材料(自己保留一份,给仲裁委两份)。

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举证材料并确认格式无误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是否正式受理(他们主要看材料,审议你的材料是否合法),如果确认受理了,他们会直接与被申请人打交道帮你争取合法权益。如果驳回了,我们可以到法院打官司,这是最后万不得已的办法。

不过劳动局可能只起到协调的作用,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工资争议,协商无果,建议首选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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