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拒绝给四名大陆人“政治庇护”

台湾拒绝给四名大陆人“政治庇护”

台湾《联合报》12月19日刊登陈金章、叶英豪的一篇报道,题为《我拒予大陆公安政治庇护》,全文如下:

从大陆广西经第三国来台的一支观光团,四名团员入境后脱队,寻求我方政治庇护,但陆委会、调查局等单位调查后认为不符庇护要件,四人已在警方戒护下提前离境,飞往澳门。
该旅行团共有13名团员。14日从中正机场入境,下榻桃园市假日饭店,15日由旅行社安排参观在台北市的故宫博物院。其中莫姓男子等四人在故宫藉口肚子不舒服,要求先回饭店休息,导游同意让他们先行搭计程车回桃园。
四人脱队后,莫姓男子在下午5时跑到台北市警局,向保安大队值勤门岗说:“我要请求政治庇护”,理由是他们在大陆受到上级迫害而停职。员警因没处理过类似案子,答复说,要政治庇护,“应该去找美国在台协会才对。”莫姓男子说:“我是大陆公安,同样是警察,你们要保护我。”
台北市警局保防室转知辖区中正警一分局及法务部调查局会同调查。莫姓男子向调查人员表示,他和同团的其他两男一女共四人,在大陆都担任公职,同遭迫害停职。这次他们各花3万多元人民币,随着观光团经海外第三地来台观光,希望乘机寻求政治庇护,他们还携有重要文件及服务单位的制服。
莫姓男子由调查单位侦讯后,即交由警方先戒护回饭店,16日旅行团仍按既定行程出游,但要求庇护的四人则被留在饭店,由挑园警方监控。调查单位也通知交通部观光局会同处理,连续两天在饭店内与四人沟通。
据了解,这四人自称曾担任的职务分别是:法院庭长、法院外事官、公 安局分局长、警 察。
经调查单位查证后,认为四人的层级不高,且带来的文件资料“情报价值有限”,17日由国 安局、陆委会及观光局再与四人做最后的谈判,表明无法给予政治庇护,并决定安排他们与同团的九人一起搭机回澳门。
四人获知政治庇护要求无望后,相当惊讶,质疑我方的处置方式不尊重(屏蔽词),且他们的观光签证尚未到期,即使不同意庇护,也应该让他们平安转往第三国。
这起政 府开放大陆人士来台湾观光后的政治庇护案件,受理报案的警方及观光局都颇感困扰,调查单位也相当慎重处理此一敏感案件。四人接受调查时,曾透露要把事情闹大,唤起台湾社会注意,所以警方戒护他们登机时,不是走一般的通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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