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府将对富士康未经授权的中国投资处以罚款

台湾政府周六表示,将对全球最大电子产品代工制造商富士康处以罚款,原因是富士康未经授权对一家中国芯片制造商进行投资,尽管这家台湾公司已表示将出售所持股份。

今年7月富士康披露,该公司是清华紫光集团的股东之一。富士康星期五晚间在提交给台北证券交易所的一份声明中说,富士康在中国的一个子公司同意出清所持清华紫光集团的全部股份。

富士康说,“兴微”基金同意以至少人民币53.8亿元(合7.72亿美元)的价格,将所持股份出售给一家名为烟台海秀的中国公司。兴微”基金由富士康在中国上市的子公司富士康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FII)控股99%。 “兴微”在另一家实体中持有48.9%的股份,该实体持有紫光集团全部股权的公司20%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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