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曾經判:
《公安條例》賦予警務處處長「公共秩序」為理由,就已知會將舉行的遊行提出反對及附加條件,太含糊並不符憲法要求
《刑事罪行條例》條文違憲,男同性戀者合法性行為年齡應由21改為16,以避免歧視
如果香港法庭冇權就任何法例進行基本法審查
果陣中國政府點解唔出聲?
況且
基本法第二十二條
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港澳辦除咗違反基本法外
作為行政機構,根本冇能力做法律解釋或判斷(理論上係人大常委,當然中共唔會分)
一堆唔識法律吃香飲辣嘅貪官,學人講法律!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