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我国有充分的新闻报道自由

外交部:我国有充分的新闻报道自由

外交部回应美总统“世界新闻自由日”涉华言论
2009-05-04  

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就美总统发表关于“世界新闻自由日”涉华言论答记者问

问:据报道,美总统奥巴马5月1日就“世界新闻自由日”发表声明,涉华部分指责中国监禁、骚扰记者。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公民的舆论监督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新闻事业蓬勃发展,新闻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并依法享有充分的新闻报道自由,其各项权益得到依法保护。同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法犯罪。

我们敦促美方尊重事实,正确看待中国的新闻自由状况,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停止对中国的新闻自由状况说三道四。

本文来源:外交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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