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韩银行青岛分行违法违规 遭国家外汇管理局检罚
半岛网9月5日消息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依法对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进行处罚。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因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责令其改正、并警告。
据青汇检罚〔2019〕11号显示,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责令其进行改正、并处以警告。公示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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