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的事情,医院病房,规定护工必须雇佣医院内部的,每天100,当时劳务市场的行情只有40或50。这个病房比较特殊,一般需要住院一个月左右,当时3000块钱绝非小数目,即使城市患者,一个月的护工费花掉3000也感觉心在滴血。
有个小伙子住院,农民,父母在这个城市打工,害怕失去工作不能请假陪护。儿子病很重,已经拿出所以积蓄,可能还借了钱,父母有时来看儿子,无论中午,晚上都不吃饭,可还得花掉3000护工费。
每天100的护工费,病房只给护工40,剩下的60护士们分了。当班的护士从不在食堂吃饭,叫外卖送到病房,当时在餐馆吃一顿快餐最多10块钱,护士每次都点20,30一份的炒菜。护士长拿着刚买的8000块钱的三星手机。
当时的感觉只有四个字:丧尽天良!!!
而且很气愤,政府干什么去了?这种事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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