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文字狱量刑标准:每字坐牢14天
蓝蓝的天上,
白云在飞翔,
美丽的扬子江畔,
是可爱的南京古城,
我的家乡。
啊,彩虹般的大桥,
横跨了长江,
雄伟的钟山脚下,
是我可爱的家乡。
告别了妈妈,
再见吧家乡,
金色的学生时代,
已伴随着青春史册,
一去不复返。
啊,未来的道路多么艰难,
曲折又漫长.
生活的脚印,
深嵌在偏僻的异乡。
跟着太阳出,
伴着月亮归,
沉重地修理地球,
是光荣神圣的天职,我的命运。
啊,用我的双手绣红了地球,
绣红了宇宙,
幸福的明天,
相信吧, 一定会到来。
告别了你呀,
亲爱的姑娘,
揩干了你的泪水,
洗掉心中忧愁,
洗掉悲伤。
啊,心中的人儿告别去远方,
离开了家乡,
爱情的星辰永远放射光芒。
寂寞的往情,
何处无知音,
昔日的友情,
而今各奔前程,
各自一方。
啊,别离的情景历历在目,
怎能不伤心,
相逢奔向那自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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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5月20日,在经过所谓“群众讨论”的形式后,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以反革命罪判处任毅等25人死刑;1970年6月6日,南京市革委会同意对任毅等25人的死刑处理意见,签字盖章后报到当时江苏省革命委员会审批。如果没有意外,7月31日,他将陪同那一天被处决的24人一同上刑场。那年他刚刚22岁。
在南京市建邺区召开的公判大会上,预感到厄运将至的任毅被拉了上去,强加给他的反革命罪已确定无疑,他预感到会判他死刑或无期徒刑,他甚至不敢再往下想。而此时他听到对他的宣判: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打击现行反革命破坏活动。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依法将现行反革命犯任毅逮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他似乎是在做梦,不可能。宣判后,他问一块被判刑的人:“我判了几年?你听清了没有?”那人说:“你判了十年,我听得清清楚楚!”任毅突然大笑起来,直到笑出了眼泪。
任毅是很久以后才知道,这位"贵人"就是许世友将军。当时许世友是江苏省革委会的主任,他在审阅任毅的判决书时,发现一个娃子仅凭一首歌就被判死刑,也太没道理了。将军的如椽之笔"改批"了任毅的命运–最后他被判刑十年,为了这首仅仅240字的歌曲,他付出了每字坐牢14天的代价,这是比歌曲更感伤、更忧郁、更无奈的"喜事"。
[ 本帖最后由 别摸我 于 2009-6-11 22: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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