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姓名:胡雅涵
性别:女
年龄:38岁
接受精神医学诊断治疗的次数(总共)1次
非自愿诊断和治疗的次数:1次
自愿诊断和治疗的次数:0次
第一次被非自愿送治精神病院的情况:近日,天津女子胡雅涵称自己2022年9月通过婚恋软件结识自称单身未婚的王某,两人恋爱后于2023年6月在安徽无为市同居,期间,胡某承担诸多生活开销。胡女士说,自己是一名生意人,平时在天津和北京两地居住。因王某自称有项目在山东青岛施工,自己也有生意要打理,所以那段时间一直是青岛、天津、无为三地跑。2024年6月,胡某发现王某已婚并有儿子,提出分手并要求拿回物品,却被王某拉黑。多次沟通无果后,胡某以诈骗和重婚罪报案。
2024年12月11日,安徽省无为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受理了胡女士控告王某涉嫌重婚罪一案。2025年2月10日,无为市公安局审查后,决定立案。同日,还受理了胡女士控告王某的诈骗案。
报案后她一直在等待警方的处理结果,没想到,今年3月初,她在从安徽回北京家里的路上,突然被人拦截后送到了精神病院。
在医院的这段时间,胡女士被喂下了大把大把的不知名药品,她多次反抗并要求出院,医生的回应是“再闹就把她绑起来”。据出院医嘱特别标注,住院期间医生给胡女士服用的药品,如长期服用可能会出现猝死、肥胖、心肝肾损伤、血象异常、昏厥、过敏等毒副作用。
目前,胡女士的手臂和腿部都有明显水肿的情况,手按下去有凹陷,且回弹很慢。
家人接胡女士出院后,胡女士第一时间到南京的医院做了检查,检查证明,胡女士没有精神疾病。出院时,胡女士还被要求缴纳了4000多元住院费用。
女子发现男友已婚报警,返家途中被强制送精神病院https://www.163.com/dy/article/JSKPGUKM05566ZAS.html
送治日期:2025年3月9日
送治人姓名:安徽无为市一派出所工作人员
送治人与被送治人的关系:非亲属
送治医院名称: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院)
送治医院地址:安徽芜湖
入院治疗多长时间:6天
接诊医生姓名:不详
住院期间是否接受精神病诊断:否
出院时是否收到自己的病历、诊断结果?是,诊断结果:心境(情感)障碍
送治原因:2025年4月7日,当地权威部门回应称,接到报案后警方重视并调查,认为王某不存在诈骗情节;对于送胡某就医,是因她多次强调要自杀、重度抑郁,且事发当天不听劝阻强行开车从安徽到北京,出于安全考虑才将其送至医院治疗,经治疗已好转。
非自愿送治行为发生前,是否发生了如下情况:
伤人
1,被送治人(新闻当事人)是否有言语威胁,将要伤害送治人的话语?
无
2,被送治人是否先对送治人发起肢体攻击?(轻、重的攻击都算)
无
3,被送治人是否有言语表达将要伤害自己?比如“我死给你们看”“我一头撞死”
有
4,被送治人是否实施了任何伤害自己的行为?(被制止的也算)比如用砖头、重物对着自己的头之类的行为。
无
第一次被非自愿送治精神病院之前,是否有过自愿前往精神医疗机构诊断或者治疗的情况?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