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23条说: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这条法律读起来就让人感到一股浓浓的无产阶级专政风。一直不明白什么叫颠覆中央人民政府,人民群众选你上台你就上台不选你上台你就下台呗,这不是天经地义吗?共党五毛为什么这么有控制欲一定要强加这条法律到香港人头上? 台湾人也应该看清楚了,共产党所谓的一国两制,就是以后也要在台湾实施类似的立法,只要是反对和批评共产党的,他们就可以以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的罪名把你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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