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自由是什么?在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只要你没有伤害到其他人,没有违背宪法和法律,你信仰什么都是可以的,你可以信仰一棵树,可以信仰金钱,可以信仰鸟粪。尽管我没有生活在每个人都能拥有信仰自由的地方,我也支持信仰自由。
一、宗教与信仰自由
我是基督徒,为何不支持迫害异教徒和无神论呢?反而支持信仰自由呢?
因为政治和宗教要分离,世俗和神的世界要分离,互不干涉。
宗教发展到现在,只能约束人的道德,道德有两个重要因素,一个是道德底线,一个是美德。身为人,即使不具备美德,不能践踏道德底线。美德只能律己,不能强迫他人,不能进行道德绑架,一个人成为信徒是自己和神的事,你的灵魂只能你自己来救,他人不能帮你,或者只是辅助性引导你,主要的关键的道路只能你自己走。你也不能强迫他人,他人拥有自由意志,基督教明确指出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他人的路由他自由地去走。
信仰自由从自由衍生出来,得到国际法和普世价值的支持,得到许多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支持,哪怕它不符合任何教派的规定,不符合教派团体对异教徒的排斥,但任何教徒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认同普世价值。清教徒逃离英国去到美国,就是要建立一个自由的国度,自由包括宗教自由,所以基督教支持信仰自由。
例如,法轮功和信仰自由的问题。
身为基督徒,我可以传道,传基督福音,但不能强迫要求法轮功学员信上帝信基督;我只能要求自己按照戒律生活,不想强迫要求他人按照他们不信的戒律生活,更不能因为他们不信去迫害他们。我只能要求我自己信,而且还要遵守国际法,认同普世价值,欧美国家的基督徒还要遵守当地的宪法和法律,至于法轮功学员身为异教徒,信不信上帝,会不会被上帝惩罚,那是他们一个个的个体和上帝的事,死后他们会和上帝解释。我信,也是我和上帝的事。强迫他人信的,并不是真信,也是违反人的自由意志和基督的博爱精神。
国际法、普世价值和许多国家的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法轮功不违背当地的宪法和法律,不伤害他人,我也就不能支持当地政府取缔法轮功或者处罚法轮功;如果他们违法了,大规模迫害他人,那么我就会支持当地政府追究犯罪分子,惩罚他们!如果没有真实证据,我肯定不会去支持那些打压法轮功的言论,所以我反对共匪对法轮功的迫害。
同理,支不支持同性恋,也是一样的。如果同性恋伤害了他人,欺骗女人结婚,生了孩子,导致女人发现真相抑郁自杀的,那是属于世俗的层面,他们违背当地法律,自有法律的惩罚,这时我支持惩罚这个个体,不是反对同性恋这个群体,也不是反对同性恋的恋爱,而是反对他们的欺骗并伤害了女人,反对他们违背了当地法律。
任何宗教教徒不能迫害其他宗教教徒,因为信仰自由!
二、纳粹和共产主义这些反人类的信仰与信仰自由
任何信仰都可以信,除了违背国际法、违背当地法律和伤害他人的信仰,所以我们看到许多国家禁止纳粹和共产主义的信仰,是因为纳粹、共产主义制造许多大屠杀,犯下了严重的罪行,给人类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那么,共匪统治下的共匪党员和少部分民众信仰了共产主义而追随共匪的问题,就不能只用道德的视角看待。共匪党员和信仰共产主义并作恶的民众属于支持并参与共匪政权作恶的犯罪团体,违反了国际法,也违反普世价值,虽然不一定违反共匪制定的恶法。
还有沉默的中国人,他们不信仰共产主义,却信仰其他事物或者无信仰,我们能不能强迫这些沉默的中国人起来反抗呢?
我们可以自己反抗,号召所有人反抗,可以千方百计地让所有人起来反抗,也可以谴责他人懦弱,这些不违反道德,也不违反国际法,反而是普世价值鼓励的。
很多中国人没有道德底线令人反感,但是要求他们具有很高的美德,就太难了。美德只能律己,不能律人,不能强迫沉默的中国人起来反抗,不能强迫他们都具备合格的道德水准,尽管中国人整体上道德败坏,只能启蒙、号召他们。
而共匪年年都在犯罪,普通民众不反抗,一味沉默,并被裹挟着一起作恶(无论你信不信共产主义,你有可能被共匪裹挟产生平庸之恶),就不仅仅是道德败坏的问题,尽管这些参与作恶的民众是被迫的,尚未觉醒。
因此,导致不少人认同中国人不反抗就要杀光不反抗的人,或者支持共匪杀光所有中国人。但这种方法,一不符合国际法,二不符合道德(尤其是基督教)。
在国际法中,民众不反抗就杀光民众,就会犯下反人类罪,支持这类言行的就是支持反人类;如果他人不反抗就支持共匪杀光所有人的,就是支持种族灭绝,也违背普世价值。除非你能通过学术论文和充分的证据证明中国人不是人,并且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过了这一关,你未必过得了第二关——天主教、基督教和犹太教都认为中国人是上帝创造的人类,前两个教会都有在中国大陆传教,如果他们认为中国人不是人,是不会在中国大陆传教的。
哪怕以后推翻了共匪,国际法庭也只是审判共匪头目和导致灾难的主要参与者,不会审判普通民众,甚至只是信仰共产主义而参与作恶的从犯未必会遭到审判,他们和普通大众一样只会被改造。如果新政府对普通民众动用私刑,也会遭到国际社会的谴责,国际社会未必会支持这样的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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