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定2/3住户同意可强拆
核心提示:《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规划纲要》日前公布,27日,市国土房管局称,在原来改造拆迁通常只按市场评估价的基础上,增加了改造奖励金,但规定总补偿额不能高于同区域一手楼价。这使得旧城改造补偿标准大幅上升,有望与一手楼价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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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
防钉子户
2/3户数签字后可申请强拆
据悉,为了防止钉子户的出现而影响旧城改造,《意见》也规定,如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的户数达到或超过总户数的2/3的,对逾期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拆迁人可向旧城更新改造项目所在区的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启动拆迁裁决程序。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裁决结果的,由旧城更新改造项目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拆迁,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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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 难得有地方政府重视民意了,我好高兴啊,内牛满面了,同意拆公仆家的请回帖,具体内容可以自由发挥:P
我说,先拆腊肉馆,接着拆新华门,搞个扑克牌,挨个来
同意拆公仆家的请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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