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案件真相还原与律师代理行为记录 ——庆安案件十周年备忘录

谁还记得那个卑微的受害者徐纯合?

在他白发苍苍的老母亲面前,在他三个幼雏一样的孩子面前,被

恶警李乐斌近距离击毙。我无法想象,在他老母亲的残年余生,在他

三个孩子漫长的人生中,这一幕会有多少次出现在她们的梦里,让她

们如坠深渊?

作为徐纯合的四位代理律师之一,没有为他讨得公道的愧疚一直

潜藏于心,时不时地就蜇我一下。

5 2 日就是他十周年的祭日,个案正义和公道已不可求,我所

能做的恐怕也就是写篇文章,对案件做一个相对详实的纵向梳理以为

备忘,算是给徐纯合,也是给自己一个交代。而且时过境迁,不再有

案件代理的胜负心,我将尽量将自己放在一个相对超然的立场来还原

这个重大公共案件,来记录我们代理人的代理行为。

对于案件的还原,我将主要围绕着CCTV 发表的文章《央视全程

高清还原庆安枪击案开枪民警称感觉很委屈》来抽丝剥茧的还原,

因为央视是代表案件调查组,代表公权力来对公众做的回应,而且央

视记者如是说:“庆安火车站安装了五路监控摄像,完整记录了李乐

斌和徐纯合的冲突过程。我们拿到了全部的监控录像、、、”。

这里需要说明一点,央视记者这里说的庆安火车站安装了五路监

控摄像,是包括了安装在广场的两个,在候车室里实则只有三个,这

是央视记者在同一篇文章中又透露的。

一、案件原委

(一)徐纯合为何阻挠乘客进站?

徐纯合阻挠乘客进站的违法性没有争议,他自己是否遭遇了权力

的不公正对待,都不影响他行为的违法性。

庆安案件的核心是对警察李乐斌击毙徐纯合的行为应当如何定

性:是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滥用职权罪,又或者是正当的履行职务?

所以徐纯合阻挠乘客进站的行为是否事出有因并不重要。

但考虑到在谈及庆安案件时,主流媒体总是反复播放徐纯合阻挠

其它乘客进站的画面,以突出他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的行

径,从而客观上造成了公众的关注失焦,而且考虑到央视这篇文章也

花了相当篇幅来证明并不存在截访的事实,以进一步证明徐纯合的阻

挠行为没有任何正当性理由。所以为了更完整的还原案件,作为他曾

经的代理人,就觉得有必要来做一点辨析:他的行为是否事出有因。

这里就需要引证《财新传媒||庆安案件目击还原》这篇文章的一

些内容。

在接受财新传媒记者采访时,对于徐纯合为何堵住进站口,徐母

以猜测的口吻说应该是儿子知道有人给村里打了电话,怕不让走,生

气了。而他们村书记王淑华、会计邓利民则坚称,事发当天村里没有

接过任何“举报”电话。

从采访内容可以看到,尽管两位村干部坚称事发当天没有接到要

求他们去车站截访的电话。但也承认徐母一家是重点维稳人口。即使

在整个庆安也是有名的,火车站的人也能认识他们。

在同一篇采访中,村支书王淑华说的内容前后也有矛盾之处,一

说为了拦截徐母一家去北京乞讨,村里已经花了3 万多元,又说“虽

然钱是公家的”。

这两位村干部的话是否属实,姑且存而不论,但从财新传媒这篇

采访中,至少有以下事实可以确定:他们家出行多次被拦截,连火车

站的工作人员都认识他们一家,徐母一家和村干部因为阻拦他们出行,

双方有积怨。

从两位村干部的陈述可以推测,他们多次在庆安火车站拦截徐母

一家出行,否则无法解释“火车站的人也能认识他们”。

所以,事发当天,村里到底有没有启动维稳机制,在公权力对受

害人的代理律师调查案件丝毫不予配合,所有案件信息都是官媒单方

披露的背景下,读者只能自己判断了。

买票后他们一家去车站旁的一家小饭馆吃饭,期间徐纯合还“喝

了一杯50 度的散装白酒和半瓶啤酒,尸检结果显示徐纯合血液中酒

精含量为128mg/100ml,超过了80/100ml 的醉酒标准。

徐母回忆,饭后一家人进入候车室,坐在长椅上休息,徐纯合表

现的情绪低落,心情不好,徐母给儿子买了点瓜子安慰他。过了一会,

徐纯合告诉她说,“妈呀,有人给村书记打电话了”,徐母回他说“打

就打了吧,咱们该走走”。

徐纯合坐立不安地在候车厅“来回走了好几趟”。这是两位村干

部跟记者说的,他们看过监控视频。

在徐纯合上完厕所后,就把他母亲用于乞讨的小推车堵住了进站

口,不让其他旅客进站。

据徐纯合堂弟徐纯静告诉记者,徐纯合所买的车票是庆安到大连

金州的K930 次车,16:14 分发车,如果这一信息属实,则不存在徐纯

合因为被工作人员阻挠登车而着急的情形。徐的违法更多的可能是基

于以前被拦截的经验和醉酒状态所导致。

(二)徐纯合与李乐斌的冲突

徐纯合阻挠乘客进站,值班警察李乐斌过来处置,隔着护栏双方

发生口角。

李说“徐纯合嘴里说了一些不好分辨的语言”,“应该类似于骂人

的话”。

李反剪双手把徐控制住,等旅客陆续进入候车室,他放开了徐的

胳膊,想把他带离现场。

「据李回忆,徐此时开始对他进行谩骂,曾说“你敢抓我,我捅

死你”,并有“掏东西的动作”,李判断,徐可能是要掏凶器。而李这

时也第一次掏出了配枪进行戒备。随后,李发现徐并未掏出任何凶器,

就把枪收了回去。」

以上这是李乐斌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说的。这里需要对李乐斌

的单方陈述做一个辨析。

因为李乐斌的执法记录仪恰到好处的“出了故障”,李乐斌指控

徐纯合对他进行了威胁,

在没有客观证据没有证人证言佐证的情况下,李乐斌单方陈述的

徐纯合威胁他的“你敢抓我,我捅死你”并作出“掏东西的动作”是

否有过,本身就令人高度怀疑。李乐斌应当知道,在乘客进站时的安

检,重点检查的就是管制刀具,乘客携带凶器进入车站本身就很难。

退一步说,即便徐真的这样威胁了李,李就可以掏枪吗?如果警察掏

枪可以如此随便,那真是可怕。

另外,李和徐都是本地人,如果徐骂了李,李应当不难听懂徐是

如何骂他的,而李竟然说“徐纯合嘴里说了一些不好分辨的语言”,

“应该类似于骂人的话”,显然这更像是一种对立情绪下的恶猜。

我们继续看央视这篇文章。

「监控录像显示,李乐斌把枪放回枪袋之后,就向民警值班室

去,此时徐纯合绕过安检门向他追来。几乎就在李乐斌关上值班室门

的同时,徐纯合也跑到了门口,并伸脚踹门。

紧接着,李乐斌打开大门,拿着警用防暴棍出了值班室。原本

一起普通的治安事件就在这个时刻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

从录像中看出,徐纯合面对手拿防暴棍的李乐斌比不占优势,就

在这时,和徐纯合一起来到车站的母亲以及三个孩子走了过来,徐纯

合做出了令人吃惊的举动:他先是拉过自己的母亲挡在自己和李乐斌

中间,然后又举起了自己年幼的女儿,摔在地上。

李乐斌:“我完全没有预料到,他居然能摔孩子,就包括现在想

他摔孩子的那个场景,我的心都是非常难受的,完全没想到他会摔孩

子。”

摔完孩子,徐纯合紧接着就来抢夺李乐斌的防暴棍。

从行文和措辞可以看出,央视这篇文章真可谓是煞费心机地精心

打造,之所以说是“精心打造”,因为它具备以下特点:

第一,作为一篇还原事件真相的报道,它只采访了嫌犯李乐斌,

没有对等呈现受害方律师和徐母的意见,何况徐母还是目击证人。

第二,在李乐斌拿着防暴棍“冲出了”值班室后,它没再谈李乐

斌用防暴棍连续凶狠地击打徐纯合头部的行为,对冲突过程的描述,

刻意地回避这一重要的情节。

第三,笔者首先对央视记者所谓“他先是拉过自己的母亲挡在自

己和李乐斌中间,然后又举起了自己年幼的女儿,摔在地上”这一事

实的认定不敢苟同。央视公开的视频片段比较模糊,有很多技术达人

分析认为可能存在抽帧行为,将抛掷行为进行了人为的加速。笔者则

倾向于认为徐更像是要把孩子抛离危险区域的意图,当然我也不能排

除徐有紧急避险心理的可能,即试图利用母亲和孩子来阻挡李继续殴

打自己。

屠夫吴淦曾在5 7 日发过一段文字对央视的定性进行驳斥,他

说“真实情况是他女儿为了保护爸爸不被打,去抱爸爸说了一些让人

感动落泪的话(视频里可听到),被徐抱起放在另一边。”

总之,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徐没有要伤害自己母亲和孩子的意图和

行为。但在央视记者如花妙笔之下,一个没有道德底线,连自己的老

母亲和孩子都用来做挡箭牌或者泄愤的人渣呼之欲出。

很多人看到央视剪辑的视频片段,再配上它上面这段文字,几乎

很自然地会认为李乐斌是为了防止徐纯合伤害无辜第三人,而果断击

毙了他,他的开枪行为从而具备了正当性。

后来我们同学聚会时,有几个同学当着我面就如斯评价李乐斌的

开枪行为,我才意识到央视记者文字的抑扬之妙。

事实上,从徐纯合所谓的“抛掷”孩子到李乐斌拔枪开枪,中间

还隔着好几个动作。在李乐斌开枪时,徐纯和也没有危及第三人的任

何危害行为正在发生的情形。

摔完孩子,徐纯合紧接着就来抢夺李乐斌的防暴棍。

录像显示,12 23 分,徐纯合再一次与李乐斌抢夺防暴棍,期

间徐纯合用拳头打掉了李乐斌的警帽。但李乐斌说自己当时来不及愤

怒,因为徐纯合但一句话让他心里警惕万分。

“他说有枪砸了,谁抢了就是谁的。”李乐斌说,就在双方击打

过程中,徐纯合不仅扬言要抢他的配枪,他甚至感受到徐纯合的手已

经触及到了他的枪。这让他非常紧张。

仅仅10 秒钟事件之后,徐纯合就抢过了防暴棍。此时李乐斌后

退一步掏出了配枪,并且打开保险子弹上膛。

回看录像发现,12 23 10 秒,李乐斌掏出手枪向徐纯合发

出“别动”警告,23 12 妙,徐纯合用防暴棍打中了李乐斌的头部,

23 14 妙,徐纯合的第二棍打中了李乐斌握枪的手,就在徐纯合拿

棍子的双手回撤之际,李乐斌开枪击中了徐纯合。」

从央视这段文字中,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警察李乐斌并不是因

为徐纯合正在伤害第三者而引起,而是徐纯合扬言要夺他的枪。

这里有几个要紧的问题需要注意:

第一,一个身高一米八以上,30 岁正当年,接受过专业训练的

警察,手持防暴棍,面对一个身材矮小,身有残疾,年龄45 岁但看

上去五六十岁,手无寸铁还处于醉酒状态,被他击打至踉跄地倒坐在

地上的人,他的防暴棍在僵持中竟然被对方抢走了。如果李不是故意

撒手,请问还能如何解释?

第二,李乐斌对央视记者“他说有枪咋了,谁抢了就是谁的”,

但李乐斌这句话属于单方陈述,没有证人证言佐证,李乐斌的执法记

录仪又“出了故障”, 请问这种死无对证的单方陈述,有多高的可信

性?

第三,退一步,姑且假设李乐斌陈述的是事实,徐纯合真的说了

“有枪咋了,谁抢了就是谁的?”这句话,李乐斌就可以故意松开防

暴棍,然后拔枪并打开保险子弹上膛?

一个警察仅凭自己感受到了恐惧,而不考虑双方力量的真实对比,

不考虑对方有没有对自己、对他人有切实的生命威胁,就可以使用枪

支?

即便是在美国这种公民可以合法拥有枪支的地方,警察在面对赤

手空拳的违法者,自己还拿着防暴棍,对方身体硬件又与自己相差甚

远,也绝不可能允许使用枪支。

第四,徐纯合尸检,“见死者胸部开放性损伤,心包破裂,心脏

贯通伤,双侧胸腔大量积血、、、”,这证明李乐斌近距离向徐纯合心脏

部位开枪。

庆安案件,公众有三个关注焦点,一是当时的情形是否符合警察

使用枪支的规定,二是为何没有鸣枪示警,三是为何非要朝致命部位

开枪?

央视这篇文章自然也需要回应观众的焦点关切,央视也问了李乐

斌第三个问题,李说“做不到,距离只有一米,而且这个人是在不停

的移动当中,而且还在不停的击打我,这时候没有时间也不可能进行

瞄准,如果打过手枪的人,我想都应当明白这个道理。

李乐斌对这个问题的回应,明显与常识常理不符,明明距离近更

容易瞄准才对,如果他不是存心要击毙徐,他完全可以朝腿部开枪。

当时的情形并没危险到让李失去权衡的程度,在李故意撒手让出防暴

棍后,虽然徐确实用防暴棍还击击打了李,但防暴棍并不具有致命的

危险性,否则他一直用防暴棍凶狠地击打徐纯合头部的行为就属于蓄

意故杀人了。

作为一名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哪些部位致命是要形成肌肉记忆

的专业知识。面对非致命威胁时,李竟然解释为来不及瞄准,可以胡

乱开枪,还拉上整个警察群体来为他行为背书,说什么“如果打过手

枪的人,我想都应当明白这个道理”。

央视也心安理得的接受了他的解释。

如果这种解释可以成立,在我看来不啻是对警察这一群体职业素

质的侮辱。

第五,李乐斌在开枪之前也并没有鸣枪示警,正如在前面分析的,

当时并不存在对李个人或对第三者的致命危险。他完全来得及鸣枪示

警。

(三)李乐斌对徐纯合违法的处置严重违法

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指出,李乐斌对徐纯合违法的处置过程,存在

严重的违法。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52 条,《行政处罚法》

37 条,《刑诉法》第122 条,无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无论

是询问还是讯问,无论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都要求两名警察执

行,以便与相互监督。

在庆安火车站值勤的是李乐斌和另一名警察田泽明。双方有内部

分工,李负责候车室里的治安,田负责巡视站台,因为庆安站只是一

个县城的小站,两个地点只是相隔旅客进出站台的一扇门。在出现徐

纯合阻挠乘客进站时,按照法律规定,李乐斌此时应当通知田泽明过

来和他一起执法。当然此时单独执法快速处置也能说的过去。

在李乐斌与徐纯合发生言语上的冲突后,他恼羞成怒甚至一度掏

出手枪,跑进值班室把门关上后,他有充裕的时间来呼叫田泽明增援,

他也应当呼叫自己的同事一起执法,因为双方矛盾已经显著升级,看

他那架势,对徐不可能只是训诫,而是至少要行政拘留的。

央视记者也问了李这个问题,李给出的回答是于当天他的警务对

讲机没电了,事发时正在充电,让他无法立刻通知田泽明前来支援。

你看,他的执法记录仪非常巧合的“坏了”,他的对讲机又非常

巧合的“没电了”。

这种回答如何不让人心生疑窦?

请问,警务室没有固定电话?他和田泽明没有手机吗?对讲机只

能在充满电时才能使用?为何不暂时停止充电先呼叫同事?

唯一合理的解释是他并不是要执法,而是要泄愤,所以他拿着防

暴棍“冲”出了值班室,然后就是凶狠的连续击打徐的头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李“冲”出值班室击打徐头部时,徐并没

有伤害任何人的行为发生。

央视记者尽管深谙文字的抑扬之妙,对案件事实的公开有明显的

选择性和倾向性,但看过全部视频的他们,又面对多个视频片段早就

传播开来的事实,也只能如实说李乐斌“跑”向值班室,拿着防暴棍

“冲”出值班室。

一个“跑”,一个“冲”字,但凡对文字稍微敏感一点,就能想

像地出李乐斌当时狂怒的状态。他“跑”回值班室只有一种可能的解

释:去取防暴棍,他要教训徐纯合。

【为何说李乐斌是故意杀人?】

所以从李乐斌第一次掏枪开始,他就不再是执法者心理了,因为

他的动机不是维持秩序的执法,而是恼羞成怒下的报复心理。他先是

用防暴棍凶狠的击打徐的头部,在击打徐的过程中,徐抓住防暴棍的

另一头,双方争夺防暴棍,他故意撒手,然后掏枪,保险打开子弹上

膛,然后在徐用防暴棍反击时,他近距离开枪。

从李的罪过心理看,有两种可能。其一,他开始时是故意伤害的

罪过心理,所以连续击打徐的头部,后来徐在被击打的混乱过程中抹

掉了李的警帽,他又抓住了防暴棍的一头,愈发让李恼怒,李的罪过

心里发生了转变,从故意伤害转变为故意杀人。

其二,李在第一掏枪后,他就动了杀机,后续的行为如无端的殴

打徐、撒手防暴棍给徐,等待徐夺过防暴棍反击,都是他杀人的步骤,

意图塑造一种正当防卫的情景。李作为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如何更

“正当化”的达成目的,他或许在头脑中有过经常性的思维建模。

这第二种情形,让人毛骨悚然。

我作为普通人,实在不愿把李想的过于邪恶,因此还是更倾向于

第一种可能。但无论那种可能,李都构成故意杀人罪无疑。

二、回顾代理律师的代理行为

庆安案件发生的第二天,即5 3 日,庆安县副县长董国生慰问

了事件中受伤的李乐斌,新华社和央视等官媒定性徐纯合为抢枪、袭

警的歹徒,对“民警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负伤情况下坚持

与歹徒搏斗的行为给予了肯定。”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董慰问表彰李时

代表的是省市领导。让历史记住这一事件和瞬间。正是因为董对李的

慰问和表彰,一种集体性的悲情突然弥漫开来,庆安案件迅速发酵。

5 4 日,谢燕益律师起草并向最高检和公安部邮寄了《哈尔滨

庆安铁路公安局故意杀人涉嫌案件检举书》,包括笔者在内的34 名律

师联署检举。

5 5 日,谢燕益与屠夫吴淦相约去庆安调查该案,后李仲伟律

师也赶往庆安与谢燕益汇合。屠夫全网悬赏征集目击证人的视频,果

然有所斩获并公诸于网络,让人看到了李乐斌持防暴棍凶狠击打徐纯

合头部,而徐只是以拳击售票机方式发泄愤怒的画面。

5 7 日,谢燕益与李仲伟律师赶往徐纯合所住的村子丰满村,

在见过徐纯合堂兄徐纯智及堂弟徐纯静之后,通过网络发布庆安案调

查情况,认为两人都有事先被培训过的痕迹。

5 10 日晚,笔者和谢阳律师辗转到了庆安,先就近勘查了案

发现场,发现案发现场有三个摄像头,可以不留死角的拍摄整个案发

过程,笔者现场发了微博,并接受了法制晚报记者采访,

5 11 日,笔者和谢阳律师与先期到达的谢燕益、李仲伟汇合,

一起去了庆安中医院,在多名记者的见证下获得了徐母的授权,以死

者徐纯合代理人的身份参与调查案件。

拿到授权委托书后,我们四位律师立即赶往庆安公安局调查取证,

要求公安局提供5 2 日当天的处警信息,以及庆安警方的参与情况。

庆安公安局政治处的刘副局长和王主任,法制大队的张队长、巡

警队李队长先后接受了律师的询问。他们都三缄其口,打太极。“一

再强调案子不归他们管辖,庆安警方只是在接到报警后曾到现场协助

维持秩序。其它事项一概不知。

笔者现场手写了一份信息公开申请书,对方答应在法定时间内给

一个答复。

当日下午,我们又去了庆安县政府,要就面见县长和副县长董国

生,试图向他们了解他们是基于哪些证据在第二日就对案件进行了定

性,将李乐斌视作英雄并慰问表彰的。

县政府办公室蒋主任接待了我们,说县长和副县长董国生都不在。

至于我们想了解的问题,他们推脱一概不知。

从县政府出来,我们一行又去了庆安火车站派出所,向他们了解

案情,获得他们的接报警记录等信息,态度恶劣地给我们吃了闭门羹。

忙活了一天几乎一无所获。

5 12 日凌晨在雨中转战哈儿滨,我们直接去了哈尔滨铁工公

安分局,要求见领导,被堵在狭小空间几小时,后铁路公安处的某中

层领导告知我们公安部已经领衔成立调查组。

听闻这一消息后,谢燕益律师提议去酒店商量下一步对策,我们

一致赞同。

经研讨我们决定发一个声明,对案件进行定性,以便影响公安部

领衔的调查组,决定由我执笔。同日我起草《庆安枪杀案4 律师联合

声明》,声明提出:考虑到哈尔滨铁路公安分局对李乐斌的包庇行为

及人员隶属的利害关系,继续由他们侦办该案不合适,我们要求黑省

公安厅以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要求省检察院对哈尔滨铁路公安分局

局长荣锦兴,哈尔滨铁路公安处处长枉法林、刑警支队赵东滨、庆安

常务副县长董国生及幕后相关责任人的包庇行为立案调查。

13 日上午,笔者和谢燕益、李中伟三人先去省检察院对相关人

员的包庇罪进行控告,然后去省公安厅要求面见相关领导。门卫不让

进。我们只能去信访接待窗口,想通过电话与公安厅领导交流几句,

窗口接待人员说无法做到。

中午吃饭时,大家都有很深的挫败感,觉得如果继续如以前四平

八稳的履行职责,结果已经可以预料。我们将有愧于死者,有愧于徐

母的重托。我们决定死磕一下。死磕的方式也没有创新,无非拉横幅

静坐,都是律师们死磕惯用的方式。“枪杀公民不立案,天怒人怨”、

“问责庆安警方,履行宪法权利”、“依法治国严惩真凶”、“人间正道,

天不藏奸”、“律师要见公安厅长”都是大家集体商定的。

下午我们四位代理律师加上许付桂律师五人又去了省公安厅信

访接待室,接待人员愈发不耐烦,晾了我们很久。我们又回到省公安

厅门口,准备做最后的努力。我们苦口婆心,情理法齐上阵劝说门卫

同意我们进去,但仍然没有通融的余地。

于是我们特意找了一个不影响人员进出的位置,拿出写好的字幅、

静坐。正好有个来此申冤的女孩为我们拍了照片。在我们静坐了一段

时间后,信访接待窗口的警察终于放下身段,说他们领导要见我们。

我们就向该领导表达了我们的诉求。

之所以不厌其烦地重述举横幅、静坐之迫不得已的前因后果,是

因为事后谢燕益和谢阳被以煽颠罪抓捕后,拉横幅、静坐一直被作为

其主要的罪状。

5 14 日央视代表案件调查组,对庆安案件进行了最终定性式

的报道,认定的事实和结论与5 3 日的没有任何区别,令人心寒。

我们四位律师经商讨,要对央视的报道给一个正式的回应。当日我起

草《四位代理律师对央视报道庆安徐纯合被击毙案的回应》,15 日,

我们联署公开。

5 15 日,谢燕益执笔了诉状起诉央视,以我们四位律师的名

义,代表遇害人家属状告央视,要求赔礼道歉,全面客观地报道该案,

公布其未经剪辑的视频,要求精神损害赔偿1000 万。

5 15 日,常伯阳、谢阳、蔺其磊、冯延强、许付桂第二次去

哈尔滨铁路公安局,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完整的视频。

他们在铁路公安局门前拉了一条长横幅。这是律师以实际行动表达对

案件调查组所做结论的强烈质疑,也对央视剪辑视频误导公众表达不

满。

5 27 日谢燕益执笔《庆安枪击案律师调查报告》,包含笔者在

内的16 位律师联署公开。再次强调了李乐斌涉嫌故意杀人罪,有关

责任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包庇犯罪。

因为庆安案件影响越来越大,关注该案的律师也越来越多,在微

信群里律师们商议要向公安部申请信息公开,谢燕益律师建议不要格

式化来申请,理由要写的诚恳全面,情理法兼具。决定由我执笔,6

8 日我起草《九律师联名向公安部申请公开徐纯合案完整监控录像

信息公开申请书》,联署公开并邮寄给公安部。

这之后我和谢燕益、葛文秀两位律师还曾去公安部,尝试见公安

部领导当面递交这封信息公开申请书,被挡在门外未果。

浸淫行政案件代理的专家型律师袁裕来主动表示愿意参与该案

的代理,在获得徐母的授权后,袁裕来起草行政复议书。2015 6

27 日,以谢燕益、李中伟、刘书庆和袁裕来的名义,向哈尔滨铁

路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复议请求确认其所属警察李乐斌击毙徐纯合

的行为违法,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

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后来因为发生了709 案件,律师们在压力之下没再提起行政诉讼,

走完这个行政赔偿的程序,是我们代理此案的遗憾之一。

三、因代理案件而被拘留的律师

庆安案件,如果有司处置得当,不会成为一个重大公共案件,律

师、记者、公共知识分子、公民、访民都高度关注。

但他们选择了最颟顸的方式,在第二日就对案件进行定性,对凶

手李乐斌进行慰问表彰,后续庆安警方又抓捕围观的公民,行拘代理

被抓公民的律师以及代理被行拘律师的律师,这一轮粗暴傲慢的操作,

让律师圈愤怒了。

5 28 日,游飞翥、马卫和李威达律师与3 位公民前往庆安拘

留所,要求会见被拘留的公民被拒绝,除李威达律师以外的五人被行

拘,理由是“寻衅滋事”。

唐天昊、葛永喜、徐忠、马连顺和游忠洪(游飞翥胞兄)要求会

见被抓的游飞翥和马卫两位律师,又被“寻衅滋事”的名义拘留。

2015 6 3 日,人权律师联署发布《中国律师关于黑龙江庆

安警方大规模严重侵害律师权益的严正声明》,要求庆安警方立即无

条件释放所有被非法拘留的律师,追究庆安当局及其上级相关责任人

滥用职权破坏法律实施的刑事、行政责任,要求中华全国律协、被非

法拘留律师所在地的地方律协,立即采取措施维护律师的正当权益;

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调查处理庆安五律师

被非法拘留事件。

这份声明,截至公开日有541 名律师联署,最终有660 名律师联

署,是史上律师联署人数最多的一次,可见犯了众怒。

以上是我对律师们参与和声援庆安案件行为的梳理,难免挂一漏

万。以上信息均来自于我个人的记忆和网络,如有错谬也请谅解。

对于那些在庆安被抓捕的围观公民,我对他们的敬意丝毫不逊色

于那些被抓的律师,但因为我个人不掌握具体细节,而网络上的信息

又因为“你懂的”原因不方便求证,对于他们的英雄壮举,就留待公

民自己来记录吧。

还有那些能保持基本职业操守的媒体记者,他们在力所能及的范

围还原案件真相,采访前方律师,对提升案件的公共意义贡献良多。

四、结语

庆安案件发生后,有司们颟顸的举措,充斥着“我就这样了,你

们能奈我何”的傲慢,让该案迅速发酵,也产生了令董副县长们无法

预料的后果,如同中日医院董小姐与青年才俊肖飞的情感纠葛,最后

竟然牵出震惊世人的学历腐败。

董国生在表彰慰问李乐斌之后,很快就被曝光他“年龄造假、学

历造假,妻子吃空饷”,更有人举报庆安官场倒卖300 个教师编制,

该县检察长魏某飞、公安局副局长王某阳,元纪检监察局局长等也都

在网络上被实名举报。一时庆安的举报风起云涌。

这些举报并非空穴来风,《南方都市报》5 13 日报道,绥化市

几位通报庆安常务副县长董国生被停职,距离他5 3 日代表省市表

彰慰问李乐斌才不足十天。

庆安案件并不复杂,事实其实非常清楚,李乐斌是典型的故意杀

人,在他出于报复泄愤的目的从值班室“冲”出来,用防暴棍无端地

连续击打徐纯合头部时,他就不再是行政执法了,而是出于故意伤害

的罪过心理,他在用力击打徐纯合时,警帽必然因为身体的剧烈运动

而转动松动,又可能正好被徐纯合扫到,警帽脱落,让他显得颇为狼

狈,他彻底丧失理智,罪过心里从故意伤害变成了故意杀人,然后近

距离一枪击中心脏。

不管有司如何定性李,他在人心中就是一个杀人犯,他自己也应

当知道,只是不知道他是否会忏悔。

回顾代理庆安案件的过程,虽然也算穷尽了各种救济措施,特别

从公共案件的代理伦理看,我们一直没有偏离,那就是公开化,但因

为我们能力的不足和不可言说的原因,没有给这个卑微的受害人讨回

公道,每每想起来还是感到愧疚。

在庆安案件十周年的今日,作为徐纯合的代理人之一,以相对超

然、冷静、公允的笔触还原庆安案件的真相,记录我们曾经的代理行

为,就权当是对这个卑微受害者的祭奠吧。

刘书庆2025 5 2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