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泪弹和布袋弹作为非致命武器使用,港警确实没有问题,拘捕也没有问题。
但是个人认为,排除越权虐打之类的事之外。香港警察的错是没有去保持最低武力。对于示威者的正常游行,警察都全部采取打压姿态。警方明知不可能完全清除示威者,在示威者没有冲击的情况下,还把催泪弹布袋弹像投硬币一样发射出去。明知就算暂时清场示威者,交通也不肯能恢复,依然向前强行推进(可以说是没事找事了),以此来获得合理理由去使用武力(示威者阻碍警察)。面对呆在校园里的示威者,警方也采取同样打压姿态,当时学校已经停课,待在校园里也不会阻碍交通,警方依然强行攻入。由此看来,谁才是邪恶的一方。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