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台灣恩恩事件和中國唐山打人對照 可知新聞自由有多重要

影片是近期台灣民眾熱議的事件錄音:

今年四月,一個2歲的男孩,確診covid-19後當天發燒,母親急忙打電話給119(等同中國的120)要求派救護車。

依照新北市規定,確診病例派救護車前,需先通報衛生局,再由衛生局指派救護車;但是事發當晚衛生局因為下班時間,並無人值守電話。

於是心急的消防員,直接打電話給醫院,希望醫院接受患者,但醫院方仍然以需要先向衛生局通報為理由拒收。

之後,119終於聯絡上新北市衛生局,衛生局之後才指派救護車到男童家,但距離男童母親打119時,已過81分鐘,男童此時病危,在搶救六天後仍不幸逝世。

男童父親事後出面找媒體控訴,於是事件就上了台灣新聞熱門。

———–
我知道大部分蔥友不會想知道這事件細節,而且這也不是我這篇文的重點。

我的重點是:面對一個試圖掩蓋真相的政府,如果沒有媒體作為公民發聲的管道,那麼真相就會被沉入水中,永遠不被公眾知道。

唐山事件,中共選擇了掩蓋真相,別說央視、新華社不敢碰,連貴州電視台記者採訪都給抓到局子裡,記者事後發個視頻控訴唐山公安,又有何用?

中國從來都不是法治社會,其實很多韭菜早就心底有數,只是心中不願面對,不願相信中國就是一個醜陋的集合體。這不現在還有粉紅說要為了大局著想,別給唐山抹灰…..

———————-
同樣的,新北市府面對為何救護車遲了這麼久才到,先是推給中央;當男童父親要求錄音檔時,又只肯給修改過的文字檔,音檔只准許到市政府聽;被男童父親發現文字與錄音檔不符合時,卻辯解不影響救護流程。

之後,就開始有人向台灣媒體爆料了。

原來,新北市政府給男童父親聽的錄音檔是變造過的;新北市府提告爆料者,並再給原始音檔;但是又有人向媒體爆料,原始音檔還是不完整的,有人洩漏新北市府不給男童父親聽的片段,於是新北市府又提告了,說錄音檔是機密,不能外洩給媒體…..

最新發展:洩漏音檔的人自己去找檢察官自首,但是又有人繼續向媒體爆料真正完整的音檔,也就是這影片。

這時台灣民眾才恍然大悟,原來當晚救護車會拖了81分鐘抵達,是因為新北市政府規定,確診病例要派救護車前,需先通報新北市衛生局,而這規定是新北市長侯友宜拍板定案的,全台灣各縣市只有他訂出這種規定。

這規定的最大問題是:當衛生局人員無人留守接電話時,就會錯失救人的黃金時間。
—————-
新北市政府這段期間一直掩蓋的行為,用意是要保護誰?我不推論。

但我知道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中國,這位男童的父親,也會和唐山成百上千的實名舉報者一樣,事隔多年之後仍在討公道。

順帶一提,大家還記得河南女大學生臨死之前和120的通話錄音嗎?這件事的後續,中國媒體誰追了?

P.S :在台灣,如果是為了公眾的利益而洩漏錄音錄影等文件,法院是不罰的。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5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