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4月到5月份,互联网披露出来的恶性凶杀案还是非常密集的,也开始有人意识到要整理这些数据。
但是问题就来了,既然大家都说“献忠”“献忠”的,到底有没有一个明确界定范围? 情杀 私仇杀人 债务问题 口角冲突引发的杀人到底算不算?
可是这样的话,全世界都有这种很普遍的东西,那直接叫做 “中国恶性杀人案” 就好了啊,何必非得造个叫做“献忠”的词?
既然叫做“献忠”,当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东西。
我个人认为,“献忠”案件的核心在于“戾气”两字,而戾气是跟压抑的环境相关的,因此在搜集献忠相关案件的时候就要考虑是否符合跟社会环境相关,比如被体制欺压,对当下环境感到绝望等诸多群众互害行为。
因此本人提出以下几种界定方案,欢迎讨论:
1:被体制欺压,涉及强拆,官司,权力压迫等问题直接报复基层干部
2:被体制欺压,涉及强拆,官司,权力压迫等问题但不报复干部而是报复普通人
3:因为非体制压迫等其他原因对社会心存不满,实施报复社会随机伤人的行为
4:精神病发作随机伤人(之前看过个调查,经济条件越糟糕,精神病人也会增多)
5:也许是因为各种各样原因积累的压抑的情绪,会因为一丁点小事直接袭击陌生人
6:起因是其他私人问题的的凶杀案,但凶手杀红眼了还杀普通人泄愤(如近期山西案 和2021年南京撞人案)
7:没什么特别的具体原因,就是纯粹想杀个普通人取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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