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年11月21日,本网获悉:日前,曾获刑4年的人权捍卫者肖春对福建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派出所相关警员的违法行为提出严正控告。
肖春控告部分警察存在滥用职权、违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问题。警员向某企业负责人不当透露肖春先生曾因「寻衅滋事」服刑的信息,导致企业拒绝聘用他,对肖春的正常工作与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部分警员为了升官发大财.专门激化人民和政府之间矛盾他就可以像上面政府要维稳经费。他警告那些违法警员停止做恶,勿忘孙力军、傅正华的前车之鉴。
肖春简历:男,80后,四川达州公民,人权捍卫者,长期在福建南安工作生活。热心公义,多年来坚持传播常识,致力推动社会进步,构建公民社会。
因2020年10月18日在厦门大学门口拉横幅呼吁释放许志永、黄琦、李怀庆、王臧、余文生、程渊、丁家喜、张展等良心犯。并宣传人权、民主、法治等理念,于2020年10月20日被福建省南安市警方抓捕。后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的名义秘密判刑4年,肖春于2021年5月20日移送至福建省漳州监狱服刑。2024年10月19日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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