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CNBC印尼頻道報道,有一名名稱縮寫為YH的中國公民及其同夥在未獲得許可的情況下在印度尼西亞西加里曼丹省吉打邦縣采礦區非法開采金礦,深度達1648.3公尺,致使印尼損失數百公斤礦產,印尼礦產和煤礦總局目前正在調查此事,對於礦產的具體損害還在調查計量中
https://www. cnbcindonesia.com/news/20240901085242-4-568128/wna-china-gasak-tambang-emas-ri-bumi-bolong-1600-an-meter
根據礦產和煤礦總局工程和環境処處長蘇尼迪尤(Sunindyo Suryo Herdadi)在新聞發佈會上的披露,犯罪嫌疑人通過將非法采集獲得的金礦净化后以礦石或製成金條的手段出售,進行非法牟利,同時在礦道中發現了被用於進行非法加工的攻絲、貼標工具、金過濾器、金摸具和感應熔煉機器,以及井下裝載機、電動自卸車等重型設備。經過測量員具體測量后,得出該非法礦井體積爲4467.2立方米。
根據印尼法律規定,任何未經許可進行采礦的人將會被処以最高五年刑期以及最高1000億印尼盾罰款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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