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态女:为什么应该反对国家包办福利
奥巴马上台后,想仿照欧洲实行他个人理想中的全民医疗体制,翻天覆地把美国变成一个福利国家,即国家向全民提供公费医疗。但是,民众似乎不领情,不支持这种体制,宁愿保持由市场提供、民众根据个人情况自由购买医疗保险的方式。欧洲模式和美国模式的差别就是欧洲福利国家多收税,政府包办福利;美国模式就是政府少收税,民众自己决定购买。
我们来看看现实中福利国家的面临的弊病:
福利国家有个特点,高税负。假如象其他福利国家那样实行公费医疗,美国无他法,只能提高税率。在发达国家中,美国是唯一没有实行由财政支持全民医疗的,民众税负相比福利国家低很多,经济就比福利国家活跃和繁荣。
福利国家由于都存在着国家干预市场或扭曲市场。而美国现在的医疗体制由市场经济解决,不象欧洲福利国家那样扭曲市场,市场经济下的美国的医、药等行业,有着更多的研发和创新。在福利国家,医生给病人看病,然后向政府收费。理论上付钱的才是上帝,所以政府才是上帝,不管真正的顾客–病人是否得到满意的服务,医生其实不用在意,政府也无法无处不在地监管。这种天生被扭曲的商品关系注定这种福利性服务质量不会很高。正常的情况应该像这样的:只有病人满意了才给钱,不满意下次不来了,医生才会真正在意服务质量
福利国家都存在严重的福利资源滥用:实行公费医疗,刚开始民众都觉得很满意,接着大家都想占公家资源的便宜,于是出现滥用。比如以英国为例吧,英国人口6千万,有540万壮年人口不工作,其中270万在领病残救济,162万领失业救济,80万单亲家庭受到资助,每年政府为病残救济这一项就支出120亿英镑。问题在于,据政府经济顾问David Freud估算,在270万病残救济对象中,有近200万根本就不应该享受福利,只有70万左右是真正严重的病残者,其他是“瘾君子、懒惰、没病装病之类的人”;而在加拿大,也有不少人没病装病,或以“慢性疲劳综合症”、“腰酸背疼”“失眠”为借口,让医生开个证明,去领救济或补助。公费资源的被钻空子滥用,助长好吃懒做,造成很多真正需要的人用不上。而且欧洲国家福利支出占GDP的比重越来越大,如,意大利24%,德国27%,法国29%,丹麦28,各国财政都面临不小赤字,不少国家,如英国已经开始寻找方法改革福利制度,得到在野党、媒体和民众普遍赞同。
难以忍受的低效率和较低的服务水平:由于福利资源被滥用,福利国家都面临财政负担入不敷出,为了控制债务或赤字,只好规定对福利资源进行排队供应,这就造成效率极低。以加拿大医疗体系为例,普通的感冒发烧看全科医生还好,但真有重病,等候3-4个月才能看到专科医生是很普遍的。我所知道的2例子,有个病人需要做膝关节出问题,要等6个月才能做做手术,在等候期间,只能由全科医生给她开止痛药止痛;还没有等到手术,她已经止痛药上瘾,她告诉医生这样下去不信。医生还让她不要着急,说等她做完手术后再给她安排戒毒疗程。等到她做完手术再去找医生的时候,医生告诉她,已经安排好了戒毒,等6个月就可以进去了。不过这6个月内她还要继续用止痛药。另一个例子是我认识的朋友,患了腰椎间盘突出,但约见专科医生需要3个多月,由于信息错误,第一次和医生的appointment错过,结果再约还需要3个多月,半年多等下来,朋友真是痛不欲生。这就是现实福利国家的效率。在中国人看来看个病要等几个月,真是不可思议吧,在福利国家,现实就是这样。
再以英国的公费医疗为例。他们的公费医疗体系雇佣了了无数人,花费了无数纳税人的钱,可是平均等待一个手术的时间却大大超过更市场化的美国。医疗队伍短缺,造成每年五万个手术取消,将近四成的肿瘤患者无法得到肿瘤专家的及时诊断,而延误治疗。因为福利制度与生俱来的效率低下,滥用资源,毫无进取心,欧洲的医疗服务水平跟美国比,差很远。明显的例子,乳腺癌的女患者在美国生存率达到83.9%,而英国才69.7%;欧洲新生儿死亡率也要比美国高。于是,福利国家的有钱人或权贵有大病都跑到美国去治,比如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要做心脏手术也愿意大老远飞到美国来医治,加拿大前女总督乳腺癌也飞到美国去治,其中原因除了美国有更好的医疗水平,还有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福利国家效率太慢。
有人说美国方式不好,因为不象福利国家全民覆盖,部分穷人就卖不起医疗保险,所以国家应该给穷人补贴福利。这种人是看到问题,但没提供正确的解决方法。应该承认,倡导政府给穷人提供免费福利或补贴是政治正确,而且占领着道德制高点。但据我所了解的数据和知识,再加上本人也不怎么在意道德,就不介意提出来反对政府给穷人提供免费福利。
政府给穷人的福利,无非是靠国家暴力机器,从某个人的口袋强制剥夺来税收,转移放到穷人口袋里。这违背美宪法里自由、平等的原则。如果被征税人不是自愿的,则是政府以民主的方式对这个群体的自由进行了侵犯。为什么小偷在别人口袋里拿钱就违法,政府从民众口袋里拿钱就可以呢?
其实,我认为给穷人提供免费福利是好事,但这事不应该由政府来强制办,而应该由民间私人非盈利性机构来办,象比尔盖茨这样的慈善家捐出那么多资金来办慈善,这既是自愿的,也更有效率,也没侵犯任何人的自由和权利,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是最好的解决方法。政府最好的作用,则是刺激和鼓励私人非盈利机构自愿去给穷人提供更多福利。
以上是比较现实中两种模式的优劣,以下简单地从理论上证明欧洲国家补贴式福利体制的弊病
18世纪英国法学家伦理学家Jeremy Bentham提出:人们一切行为或政府一切措施是遵从增进幸福( happiness )或减少幸福(happiness)的倾向。简单说就是一种行为如有助于增进幸福,则为正确的;社会全体的幸福是由组成此社会的个人的幸福的总和。社会的幸福是以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来衡量的。如果增加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的制度和政策则为正确。
当权的总是很喜欢拿这个说法来解释自己的高征税行为。希望政府掌握更多的资源和更大权力空间,以便对社会施以更大控制,这才是当权派真正出发点。支持国家福利体系的人大都很支持Jeremy Bentham的理论,认为由国家对高收入群体征税,把税收转移给低收入群体,能增进社会的总福利和幸福程度,这听起来很对看起来很美,但仔细推敲站不住脚。
首先,幸福(happiness)的定义是什么?幸福可以比较吗?不同年龄、文化、性别、阶层的人对幸福(happiness)的定义不一样,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段对幸福的理解也不一样。比如,年轻人可能认为,能升职加薪最幸福,剩女们则认为能赶快嫁个合适的老公最幸福,不少老男人就认为什么时候能把糟糠老婆离掉最幸福,而光棍们则认为啥时候娶上老婆热炕头最幸福。。。。那么这些性质不同的个人幸福,政府何从统计总幸福呢?一个人加一个人等于两个人,一个人加一辆车等于什么呢?
其次,假设民众的幸福都是同种性质的,可以进行统计相加的,但是如何量化衡量呢?假设我有1千万,当前我的幸福值为4,穷人幸福值为1,政府要把我1百万强行转移给穷人办福利。如果我象比尔盖茨那样是个热心慈善家,我觉得办慈善我很happy,那么我的幸福增加到5,穷人拿了我的钱幸福值增加到2,我增加自己幸福的同时也增加了别人的幸福,总福利为7。但假如不幸我是个抠门的葛朗台呢?拿了我1百万,我心痛狂吐血不止,从此烙下病,幸福值从原来的4掉到1,而穷人拿了我的钱幸福值增加到2,社会总幸福为3,比原来的总福利降低了。但是千里之外的政府怎么知道我的幸福值多少呢? 谁能下这个结论,社会的总体幸福程度因为国家把我这1百万块劫富济贫而提高了呢??没人能这么说,除了那些希望在这1百万块转移支付中上下其手的政客们!
所以,增进社会总幸福的说法是建立在一个伪命题的基础上的,有小学数学水平的人都能推翻它。这种由道德或幸福论支持的说法,,跟江core的“以德治国”一样模糊不经推敲。
为什么象美国这种体制才是最优呢?国家不办强制福利,由民间非盈利机构来办,这是私人自愿的,可以确认没有减少自愿出钱办福利的人的幸福,而且由于私人是自愿办慈善,理论上推论其个人得到心灵上的愉快而提高幸福;而穷人得到福利,幸福也得到提高。这种情况在经济学上称为帕累托改进(帕累托改进 Pareto improvement,是指一种变化,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情况下,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 )。
忘了谁说过一句话:美好而免费的东西,都很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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