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到一件前几年发生在朋友身上的事情,真人真事,但为了保证不暴露真实身份,所有细节都作了处理,各位信不信由你。
我认识一个国内朋友A,在某个发达地区做公务员,平时工作需要跟公检法多多少少都打过一点交道。
习维尼刚上台的时候,李克强搞什么全民创业,社会上各种金融P2P很流行。他家里条件还可以,毕竟也算个体制内人士,于是跟另一个朋友B平时做理财项目,投入了不少钱。具体数目不清楚,大概数十万是有的。
结果他那个朋友其实是骗他,一开始说是做风险低有固定回报的项目,结果被拿去加杠杆。一开始还给他每个月固定回报,最后全部亏完,固定回报也给不出来。
其实到这里还不算什么,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完全是魔幻主义了。报警后B被捕,事后发现B其实骗的不止一个人,加起来有好几个,但单独算大概只有A一个人的投资是够得上诈骗的。因为A平时跟公检法比较熟,于是想走内部关系看看能不能处理。偏偏他比较熟的那几个地方,因为不在他们辖区里面他们没法管。最后移交到另外一个区域的检察院起诉,但不知道是不是B也托了关系,检察院认定是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最后居然还把B给放了。
但根据A咨询律师的结果,光看数目以及动机,检察院完全可以按诈骗罪起诉B。因为检察院不起诉,法院也没法判,警察也只能放人,只能走民事诉讼。我们平时看一些报道,公检法都是按照上级的指示“联合办案”,我这个朋友A也很明白这一点,没想到没有上级指示的时候,面对这么清楚的犯罪动机和事实检察院居然倒开始讲起“司法独立”来了。
在发生这件事之前,我这个朋友一直都是比较拥护体制的。后来这件事如何解决的,我也不得而知。但显然,没有法治,没有监督的制度下面,也没有人能独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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