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回国出庭作证?
冉云飞:请让王丹回国出庭作证:五评谭作人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对谭作人的重要指控,就是谭作人与王丹通信,谋求全球华人献血纪念June Fourth二十周年的大计划。这样的指控从内容上来看,不构成犯法,因为这种纪念是和平的、有益的(献血),也不会干扰社会秩序,更不会带来社会动荡。June Fourth事件本来就是官方迟早必须纠正的一桩大罪行,而二十年来,各位June Fourth受害者和死难家属,通过各种有理有节的渠道来表达对自己死去亲人的纪念,来表达自己对June Fourth的追怀,这完全是合理合法的。可惜,当局不仅不反省,而且还暴力阻扰、打压乃至关押June Fourth死难者家属,以及那些关心June Fourth死难者的正义之士。谭作人就是因为“对党中央处理‘June Fourth事件’方法和定性不满”――你的“方法”是镇压屠杀,“定性”是反革命暴乱,是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不能接受的――纪念June Fourth,而被当局视为犯罪嫌疑而羁押。
且不说因纪念June Fourth就判罪,在判决内容主体上说不通,在程序上更是有相当大的错误。王丹与谭作人之间的私人电邮,你是怎么知道的?你们以小偷的方式来窃取别人的通信内容,干扰别人的通信自由,以这种卑劣的方式所获得的证据,有什么法力可言?用明知不当乃至错误和卑鄙的手段来窃取私人通信,因此作为证据来定罪,这种窃取的证据能成为证明对方有罪的把柄,那么司法不公就成为一种必然。不公正的司法做出的判决,真能取得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吗?像现今这种通过违法的方式来进行司法审判的做法,是视法律为玩具的工具主义总爆发,最终必将损害司法权威,使法律成为无人相信的废物。当法律成为废物的时候,那么这个社会离动荡也就不远了,不公正的司法,使人们对法律丧失信心,失却最后一道正义的防线,可以说像起诉谭作人这样的“欲加之罪”,还用非法手段窃取证据,公检法直接成了社会动荡的根源。
对于官方窃取谭作人的通信内容,由于谭作人所用的是雅虎邮箱,所以这次又可能是雅虎方面向官方提供了用户的一系列信息。西方的互联网和IT公司在中国与独裁政权合作的不良纪录,可谓夥矣,而雅虎是其中的“佼佼者”。几年前雅虎方面给中国官方提供了师涛雅虎邮箱相关信息,最终导致师涛十年的牢狱之灾,这种肮脏无耻的交易,不只是使师涛受刑十年,而且有更多的人受到监控与威胁。后来在美国国会的压力下,雅虎公司创始人杨致远道歉,并捐助一定钱赞助劳改基金会改善中国的人权状况。但雅虎公司虽然妥协,并不表明他们与侵害人权的中国官方不合作,而合作的过程中,也不能保证不进一步侵害用户的利益。这次谭作人案的发生,检方所窃证据,大抵又来自于雅虎方面的“合作”,否则检方不会那么顺利地侵害和干扰谭作人的私人通信自由。所以我认为在为谭作人辩护的时候,应该让雅虎方面相关人士出庭作证,如雅虎方否认“合作”,那么检方如何窃取到谭与王通信的证据的,检方必须拿出令人信服的说明与证据,否则所定罪名在程序就不成立。
与此同时,这几年所谓的敏感案件在证人出庭作证上,倍受法院的压制,这既是程序不正义,也是实体的司法不公。8月5日成都武侯区检察院起诉黄琦的“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其实这些所谓的机密在网络上可以任意搜索到),律师要求的主要证人陈云飞、浦飞法院均不让其出庭作证,而且浦飞还被押回原地加以控制,这岂止是司法不公,这完全是蛮横的黑社会行为。王丹仍是中国公民,有许多像他一样流亡海外的中国公民,都有强烈要求回国的愿望,他们回国的公民权利应该得到保障。在此我们建议审谭作人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时,让王丹作为谭作人案的第一证人出庭作证,以保证司法审判过程中的程序正义。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质正义,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司法原则。在没有人证,只有不正当窃取的物证的情形下,就审判谭作人,并意欲定其有罪,这是对中国法律的强奸,是披着法律外衣的、赤裸裸的侵犯人权的罪行。我们不仅要求王丹回国出庭作证,以彰显司法的公正。与此同时,我们还觉得王丹有权利起诉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将其定为“境外敌对分子”之说,有污蔑诽谤之嫌。
2009年8月7日9:02分于成都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对谭作人的重要指控,就是谭作人与王丹通信,谋求全球华人献血纪念June Fourth二十周年的大计划。这样的指控从内容上来看,不构成犯法,因为这种纪念是和平的、有益的(献血),也不会干扰社会秩序,更不会带来社会动荡。June Fourth事件本来就是官方迟早必须纠正的一桩大罪行,而二十年来,各位June Fourth受害者和死难家属,通过各种有理有节的渠道来表达对自己死去亲人的纪念,来表达自己对June Fourth的追怀,这完全是合理合法的。可惜,当局不仅不反省,而且还暴力阻扰、打压乃至关押June Fourth死难者家属,以及那些关心June Fourth死难者的正义之士。谭作人就是因为“对党中央处理‘June Fourth事件’方法和定性不满”――你的“方法”是镇压屠杀,“定性”是反革命暴乱,是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不能接受的――纪念June Fourth,而被当局视为犯罪嫌疑而羁押。
且不说因纪念June Fourth就判罪,在判决内容主体上说不通,在程序上更是有相当大的错误。王丹与谭作人之间的私人电邮,你是怎么知道的?你们以小偷的方式来窃取别人的通信内容,干扰别人的通信自由,以这种卑劣的方式所获得的证据,有什么法力可言?用明知不当乃至错误和卑鄙的手段来窃取私人通信,因此作为证据来定罪,这种窃取的证据能成为证明对方有罪的把柄,那么司法不公就成为一种必然。不公正的司法做出的判决,真能取得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吗?像现今这种通过违法的方式来进行司法审判的做法,是视法律为玩具的工具主义总爆发,最终必将损害司法权威,使法律成为无人相信的废物。当法律成为废物的时候,那么这个社会离动荡也就不远了,不公正的司法,使人们对法律丧失信心,失却最后一道正义的防线,可以说像起诉谭作人这样的“欲加之罪”,还用非法手段窃取证据,公检法直接成了社会动荡的根源。
对于官方窃取谭作人的通信内容,由于谭作人所用的是雅虎邮箱,所以这次又可能是雅虎方面向官方提供了用户的一系列信息。西方的互联网和IT公司在中国与独裁政权合作的不良纪录,可谓夥矣,而雅虎是其中的“佼佼者”。几年前雅虎方面给中国官方提供了师涛雅虎邮箱相关信息,最终导致师涛十年的牢狱之灾,这种肮脏无耻的交易,不只是使师涛受刑十年,而且有更多的人受到监控与威胁。后来在美国国会的压力下,雅虎公司创始人杨致远道歉,并捐助一定钱赞助劳改基金会改善中国的人权状况。但雅虎公司虽然妥协,并不表明他们与侵害人权的中国官方不合作,而合作的过程中,也不能保证不进一步侵害用户的利益。这次谭作人案的发生,检方所窃证据,大抵又来自于雅虎方面的“合作”,否则检方不会那么顺利地侵害和干扰谭作人的私人通信自由。所以我认为在为谭作人辩护的时候,应该让雅虎方面相关人士出庭作证,如雅虎方否认“合作”,那么检方如何窃取到谭与王通信的证据的,检方必须拿出令人信服的说明与证据,否则所定罪名在程序就不成立。
与此同时,这几年所谓的敏感案件在证人出庭作证上,倍受法院的压制,这既是程序不正义,也是实体的司法不公。8月5日成都武侯区检察院起诉黄琦的“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其实这些所谓的机密在网络上可以任意搜索到),律师要求的主要证人陈云飞、浦飞法院均不让其出庭作证,而且浦飞还被押回原地加以控制,这岂止是司法不公,这完全是蛮横的黑社会行为。王丹仍是中国公民,有许多像他一样流亡海外的中国公民,都有强烈要求回国的愿望,他们回国的公民权利应该得到保障。在此我们建议审谭作人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时,让王丹作为谭作人案的第一证人出庭作证,以保证司法审判过程中的程序正义。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质正义,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司法原则。在没有人证,只有不正当窃取的物证的情形下,就审判谭作人,并意欲定其有罪,这是对中国法律的强奸,是披着法律外衣的、赤裸裸的侵犯人权的罪行。我们不仅要求王丹回国出庭作证,以彰显司法的公正。与此同时,我们还觉得王丹有权利起诉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将其定为“境外敌对分子”之说,有污蔑诽谤之嫌。
2009年8月7日9:02分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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