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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拉萨骚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称之为拉萨严重骚乱事件,是指1987年9月至1989年3月间,西藏地区发生一连串暴动,导致1989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西藏宣布戒严与武力平暴的事件。 1989年3月,拉萨等地部分藏人公开示威;3月5日示威游行演变为暴力事件,驻八角街武警班长袁石生(藏族)被人殴打致死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89年3月7日在拉萨宣布戒严、出动武警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以武力平息暴乱。当时担任中共西藏党委书记的是胡锦涛。
这次事件中死伤人数,官方宣称11人死亡[1](一说16名藏人及1名武警班长[2]),《纽约时报》引用当时在拉萨的曾担任《北京青年报》记者唐达献(唐1979-80年在该报工作,1987-89年在中国商务智能工作)所看到的「公安局」报告(唐声称是一份秘密报告[3],不知道是否是公安局报告),拉萨居民有387人死亡,721人受伤,2100人被拘留;僧人有82人死亡,37人受伤,650人被拘留。 [4]有24个政府机关、企业和学校以及900多家国营、个体商店被袭击;暴徒捣毁汽车20多辆,直接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5]拉萨骚乱也被视为是西藏独立运动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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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3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发布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实行戒严的命令:鉴于少数分裂主义分子不断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制造骚乱,严重危害社会安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保护公共财产不受侵犯,根据宪法第89条第16项的规定,国务院决定,自1989年3月8日零时起在拉萨市实行戒严,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具体戒严措施。
国务院发布戒严令,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9年来的第一次。国务院戒严令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发布后,拉萨的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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