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首度通過,中國、俄羅斯主導的「網路犯罪條約」、人權組織擔憂監控風險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60wB05j

聯合國會員國8日通過一項針對網路犯罪的條約,成為聯合國首見的這類協定。然而,人權活動人士對此強烈反對,並對潛在的監控危險示警。

在經過3年來的談判和在紐約的最後2週會議,會員國一致同意這項「聯合國打擊網路犯罪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ybercrime),並將提交給聯合國大會(General Assembly)正式通過。

條約起草委員會女主席、阿爾及利亞外交官梅巴爾基(Faouzia Boumaiza Mebarki)在掌聲中宣布,「我認為這份文件…已經通過。非常感謝大家,為所有人喝彩!」。

這項將在40個會員國通過後生效的條約,「旨在更有效率地防治和打擊網路犯罪」,特別是針對兒童性侵影像和洗錢。

南非代表則讚揚這是一項「具里程碑意義的公約」。

然而,人權人士和大型科技公司罕見聯手的聯盟則抱持批評立場,譴責條約的範圍過於廣泛,聲稱這可能等同於一項全球「監控」條約並被用來進行打壓。

特別是根據條文內容,為了調查根據國內法可處以至少4年徒刑的任何犯罪,一個國家可以要求另一國的相關當局,提供和這起犯行有關的任何電子證據,並要求網路服務供應商提供資料。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的布朗(Deborah Brown)表示,這項條約「將是一場人權災難,也是聯合國的黑暗一刻」,她並警告這將是一項「前所未見的多邊監控工具」。

由阿希頓-哈特(Nick Ashton-Hart)主導的網路安全技術協議(Cybersecurity Tech Accord)代表團,參與了這項條約的談判,他們代表超過100家科技公司,其中包括微軟(Microsoft)和Meta。

阿希頓-哈特8日表示,委員會通過了一項公約,但令人遺憾的是並未解決民間社會、民營部門、甚至聯合國本身的人權機構所發現的許多重大缺失。

感想:

看新聞,這個條約挺糟糕的,沒想到還是通過了,真是該死,該死的中共跟俄羅斯還有伊朗、非洲等一票獨裁國,尤其內文中最具爭議性的一段:

「為了調查根據國內法可處以至少4年徒刑的任何犯罪,一個國家可以要求另一國的相關當局,提供和這起犯行有關的任何電子證據,並要求網路服務供應商提供資料。」

這是否代表,只要在境外,犯下了中共境內法律規定4年以上徒刑的罪責,中共就有權要求國外的網路供應商提供資料,若是如此解釋的話,對於境外的反賊們是個非常大的打擊,甚至可以要求主動查水表。

希望不會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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