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3年2个月的江西南昌市法轮功学员李芬玉女士的案情及简历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98日,本网获悉获刑32个月的江西南昌市法轮功学员李芬玉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李芬玉:江西南昌市法轮功学员,女,19574月生,202568岁,四川籍人,南昌县五星垦殖场退休职工。一九九七年五月,李芬玉开始修炼法轮功。自从19997月中共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李芬玉曾经四次被劳教、共遭八年牢狱之灾。

2025313日,李芬玉、陈冬梅在散发反迫害法轮功资料时,被抓捕,随即被关押在江西省南昌市第二看守所。后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诉。陈冬梅、刘芬玉于202579日被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开庭。2025815日宣判,李芬玉、陈冬梅均被判刑32个月,并罚金七千元。刑期至20275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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