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年4月19日,本网获悉获刑4年的广东梅州市兴宁市现年61岁的法轮功女学员何新芳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何新芳:广东梅州市兴宁市法轮功学员,女,1964年生,2025年61岁。以前居住在广东省韶关市,后来居住在兴宁市石马镇刁田村十四组(家仁凹)。何新芳因修炼法轮功,曾被关戒毒所非法禁闭,关洗脑班迫害。2006年被劳教2年,2013年被判刑5年。2024年2月19日上午,何新芳到兴宁市合水镇富和村发法轮功资料时,遭广东省兴宁市合水派出所警察抓捕,关押在梅州市城东看守所,还一度把她关在梅州市第三医院(精神病院)迫害。后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诉。最后何新芳被判刑4年、罚金六万元,2024年11月被转监到广东省广州女子监狱。刑期至:2028年2月18日。来源:维权网, 文章转自网络,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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