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港共警察真的克制嗎?

按照國際標準,警察在被縱火的當下本可以使用致命武力,這本身沒錯,但這能體現港共的克制嗎?
我認為不能。
且不說很多警察出言不遜,濫射催淚彈,本身就體現警察根本控制不住情緒的事實。
最重要的角度在於,中共率先挑起爭端,讓很多人被自殺,這已經完全展現其殺戮本性。

六四以來,中共發現以軍隊鎮壓運動雖然可以達到效果,但是輿論壓力卻太大,於是便開始使用警察進行非致命性鎮壓。即使如此,中共仍然講警察視為刀把子,是維護政權穩定的殺人工具,優點就是這種殺人方法比較不會引起國際譴責,卻仍然能達到他想要的效果。
他們讓武警混入港警,只不過是表面克制,實則暗中殺人。一切都是為了在滅口的同時躲避國際輿論,避免置政權於不利。
無論是議員被刺,還是警察“克制”,都只是其維穩及愚弄國際社會之慣用伎倆罷了。

回到開始,當6月初遊行群眾和理非時中共是怎樣應對民眾的訴求?
假裝聽不見!
後來呢?
面對和平的民眾
栽贓嫁禍!
清場時各種警察暴力!
無數人被暗中滅口!
今天所有的暴力都是由中共製造的!
今天所有的血債都要算在中共頭上!

總得來說,港共警察出師不義,他們的所謂執法行動本身就是一場非正義的行動。
一群披著土匪外衣的所謂警察,根本就不應該被以執法者的身份來評判他們的防衛行為是否合理。
即:依照國際標準,當警察被縱火攻擊的當下確實可以使用致命武力,但是這仍然沒有辦法成為支持中共鎮壓行動合法性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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