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资格判定邪教?

邪教(cult),是一个宗教学概念,与正教(orthodox)相对。邪教的判定,向来是宗教的任务。一些宗教把自己视为正统,从而把别的宗派视为异端、邪教。

但是一些政权也宣称自己拥有判定邪教的权力,这往往是政教合一的体现。宗教改革时代的英国,发起猎巫运动,最重要的依据就是政教合一,国王作为圣公会的教宗,拥有迫害邪教的权力。

中国从明朝开始就诞生了“邪教”这个概念。其传统可以一直追溯到儒教对“淫祠”的指责。儒教中皇帝,即天子,作为宗教首领,有权认定邪教。

然而今天,最为滑稽的邪教认定却是来自于中共。一个无神论政党,却在宗教方面如此积极的干涉,判定一些宗教为邪教,而它自己主导的“爱国教会”才是正统,甚至还积极谋求任免主教的权力。

从政教分离的现代政治原则来看,政府不应该干涉宗教,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中共不应该有权力认定邪教。

今天中共和教宗的主教叙任权斗争,本质上与中世纪发生在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和教宗之间的斗争是一样的。这个野蛮政权走向政教分离还需要经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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