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警察早就開了槍?】
網上早前有片段流出,撐警陳百祥到狗屋探班的時候說:「如果我做警務處長就好了,兩個月前已經開了真槍!」完全看到荷蘭叻對開槍掃射示威者的嚮往。事實上,這次不是荷蘭叻第一次撐警開槍,早在9月接受訪問的時候就已經說,「在美國發生這種情況,早就已經開了20幾次槍。」事實上,這個說法不是只有他一個說,很多和他一樣腦殘的藍絲都很喜歡說同一番說話。不過,到底這樣說又有沒有事實根據呢?未忘人決定做個fact check。
首先,美國的確是發達國家之中,警察射殺市民最多的國家,根據《華盛頓郵報》資料顯示,2018年與2017年分別有996及987人死於警察槍下,即每日平均有超過3個人被警察槍殺。不過,美國在暴力罪案方面亦比香港多很多,以暴力罪案率計算,香港每10萬市民只有53宗暴力罪案(2019上半年),但美國就有整整369宗(2018),足足是香港7倍。與此同時,美國人因為受憲法第二修正案保障而可以管有槍械,所以國內槍械數目甚至比美國人口還多,人均有整整1.25枝槍(2018)。上述兩點都是構成高機率使用致命武力的部分原因,而警暴當然亦為可能原因之一。
不過以上數據只是處理一般罪案(或懷疑罪案)的情況,面對與香港相類似的社會動蕩,美國警察是否又一如荷蘭叻所說,早已經開了槍呢?未忘人翻查美國過去10年比較大規模的社會動蕩,看看這個說法是否成立。2009至2019年間,美國發生過無數次大小示威、遊行,但衝突比較激烈、規模比較大的有35宗,其中被稱為暴動或者騷動就有14宗。在那麼多次大型動蕩裏面,美國警方總共有兩次開槍的紀錄,造成一死一傷。
必須指出,有示威者被槍殺的那次示威活動並不是普通集會遊行,而是武裝佔領。所謂「武裝」,說的當然不是PVC膠管這類只有黑警才會說是致命危險的武器,而是實彈槍械。當時有最少20個持械武裝民兵參與這次「馬盧爾國家野生動物保護區佔領」(Occupation of the Malheur National Wildlife Refuge),而死者LaVoy Finicum因為拒捕,駛車強闖路障,而且被指意圖拔槍才被擊殺。至於另一次警察開槍事件發生於第三波「佛格遜暴動」(Ferguson Unrest/ Riots),有進店舖搶劫的示威者火拼,其中一個青年Tyrone Harris就射中一輛臥底警車,於是警員還擊槍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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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這10年間的群眾活動(當中不乏佔領華爾街這類大型群眾活動)可以看到,美國警方在處理這種情況下使用實彈並不常見,基本上只會在對方同樣持有槍械的情況才會用到實彈,而且並非每次對方開槍都馬上用實彈還擊。所以可以說,他們在處理群眾活動上,相比對著手無寸鐵的示威者都用實彈的港產黑警,絕對是比較克制。不過美國作為一個民主國家,對於市民的示威活動自然會比較寬容,而香港早已經淪為警察國家(police state),市民意見WFC。
另外,未忘人亦統計了這35次動蕩裏面示威者的抗爭手段。香港人四個月前還有潔癖的扔磚埸面在其中27次抗爭都出現過,基本上是美國示威日常;而縱火及「裝修」就各佔16次,在美國示威文化都可以說是相當普遍。(所以每天譴責的謝Sir及江Sir真的不多適合移民美國,幸好有手足幫他們留在大灣區)不過說到最富美國特色的始終都是持槍抗爭,整整有7次動亂是有示威者帶著槍械,其中的5次還開火了。比起來,香港示威者的所謂武力,根本是小巫見大巫。真正克制的並非黑警,而是香港的抗爭者。
所以,下次如果再聽到腦殘藍絲老調重彈,說在美國發生這種情況,警察一定早就已經開了槍,大家不妨糾正他,比較符合事實的說法應該是「如果在美國發生這種情況,示威者一定早就已經開了槍」。
認同請分享,好人一生平安🤗🌼
註:在表裏面,紅色的是被美國方面稱為暴動的事件,而紫色就是武裝佔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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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facebook未忘人
可以自行把文中藍絲換成小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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