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漢涉36年前五度狎玩10歲女童 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

67歲退休漢疑於36年前在旺角某單位中兩年間5度非禮年約10歲的女童,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退休漢被控5項非禮罪。被告暫准毋須答辯,案件排期至本月30日於區域法院提訊。被告獲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准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及居於報稱住址。

被告C.Y.S.被控於1986至1987年之間,在香港九龍旺角某單位,5度猥褻侵犯約10至11歲女童X。

67 歲退休男子被指於 1986 至 1987 年期間,在旺角某單位非禮約 10 歲女童,被控 5 項非禮罪,周一(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至 11 月 30 日再訊,轉介區域法院處理,被告以 1,000 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據悉,被告與事主相識。

被告 C.Y.S(現年 67 歲,報稱退休人士),被控 5 項非禮罪,指他於 1986 年某三日,在旺角某單位,猥褻侵犯約 10 歲的女童 X,以及於 1987 年某兩日,猥褻侵犯約 11 歲的女童 X。

WKCC481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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