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平機會曾狠批「蝗蟲」此詞,現指「甴曱」叫法並未違法不跟進

近期常有警員稱呼示威者為「曱甴」,警方警民關係主任表示「曱甴」很有生命力,可以是正面稱呼。警察公共關係科則形容情況不理想,但警員也常受到粗言辱駡,希望各方互相尊重。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認為,相關稱呼不恰當,不過,涉及昆蟲或動物的稱呼,如未有觸及法例內容,平機會就不會跟進。

年前有反水貨客示威者以「蝗蟲」稱呼部份內地人,也沒觸及歧視條例規管範圍,當時平機會曾發新聞稿譴責有關做法,並表示會研究立例禁止歧視來自境外的人士。

曾任監警會秘書長的朱敏健又稱,他不認為警員失控,任何人如認為警察濫權、違規,應向現行制度即監警會投訴,相信目前制度可以監察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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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蝗蟲」也是正面詞彙,蝗蟲所到之處片甲不留,而且哪裡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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