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心情很不好。因为看了香港47人案结果,尤其是何桂蓝的自诉。
中共一如既往的手法,给某人定罪时,一定先污名化,再彻底打倒,踩上一脚。
香港47人案,说到底,就是最普通不过的民主运动。而这,是专制的中共说不得踩不得的尾巴,于是,参与者下场可想而知。
但何桂蓝的文章,真是令我感受很深。一个不到30的事业有成的女子,因为坚信自己所做所为是对的,是唯一的一个坚持不认罪不求情的人,被判7年。这需要多大的勇气。
心情苦闷之下,跟几个朋友聊起这事,对方言行无非几种:
1、乱港份子,罪有应得。
2、被别有用心的势力利用的炮灰。
3、过好自己的生活,照顾好家人就行了,不必要参与这个。
少数粉红,大多数是岁静派,没有一个是支持他们的人。
脑海不由自主冒出一句话:国人配得上自己遭受的苦难。
以前认为这话很偏激,现在看来,很有道理。
毁灭吧,赶紧的,心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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