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乐子新闻)韦国清进八宝山(详情),“吃人”终被习认可

陈维健评论文章:10月24日,文革吃人事件的元凶,当年广西领导一把手韦国清的骨灰从骨灰堂移出安放到八宝山革命公墓。

韦国清死于1989,为何35年后要将其骨灰从骨灰堂取出进行隆重安葬仪式。这一举动意味着什么。

韦国清是中共开国上将,文革时主政广西,因其壮族的身份被称为广西王,文革时广西发生令人发指的吃人事件,韦国清表示:“坏人被好人吃掉活该”。从而使吃人事件越演越烈。

学生吃老师,贫农吃富农。“五类份子”有全家被吃,连同孩子。浦北县有35个五类份子统统被吃。
有一个17岁的女孩,被民兵轮奸19次,然后剖腹挖肝,还割下乳房烧了吃掉。还有知青被猪一样地围起来,要吃一个,杀一个,饮酒作乐。被吃的人还必须同意被吃,不同意则要被折磨之死。有一个女党员还专吃男人的生殖器,而被提升为公社革委会主任。

当时吃人美其名曰无产阶级专政。在宋永毅编辑的《广西文革机密档案》中,有名有姓非正常死亡者约十五万人,没名没性的三万人,再加上失踪的又是三万多人,总共约二十一万人。广西有民间学者统计:吃人的现象遍布广西二十七个县,占广西县市总数的三分之二。当时被称为万人吃人事件。现在人听来匪夷所思,但中共罪恶如此。当年作家郑义希望名记者刘宾雁来写广西吃人事件,刘宾雁说太残酷他受不了,写不了。后来郑义到广西作了深入的调查,写下《红色纪念碑》他总结了吃人的三个阶段,一是偷偷吃,二是大张旗鼓吃,三是每斗必吃,分而食之,人人都吃。从这三个阶段可以看出韦国清对吃人事件所起到的作用。这是人类有史以来所没有的人神共愤的罪恶。

中国历史上荒年有吃人的记载,易子而食。但以革命的名义,以阶级斗争为由吃人只有中共执政才有。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吃人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发生在共产革命之中。其残暴丧失人伦,禽兽不如,颠覆了人类文明的认知。文革结束中共曾一度反省,大约有一万多干部受到处分,韦国清也被打入冷宫,死后骨灰也没有入八宝山革命陵墓,放置在骨灰堂。35年后的今天,习近平当政,韦国清时来运转,竟被习近平当作先烈功勋重新安葬,举行隆重仪式,一众红二代悉数参加。其子韦肖毅对父亲的罪恶不但没丝毫忏悔,还称其父在广西主政20年期间,为广西的发展呕心沥血,并表示我们会有一点错误,但一直在努力。可见吃人的后代还是喋血如故。

习近平当政后为文革翻案,称前30年与后30年前后是相通的,文革是有意义的艰辛探索。正因为如此,韦国清的儿子才会将吃人的罪恶说成“有一点错误”。才会有红二代全数为吃人元凶韦国清披麻戴孝。吃人事件元凶是韦国清,但整个共产党都脱不掉干系。时至今日中共虽然已延至二代、三代,但他们吃人的本性没有变,也许他们现在不吃人了,但有比吃人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的活摘人体器官,以供他们延年益寿。习近平给了韦国清这样的殊荣,肯定了共产党吃人的历史,也继承了吃人的罪恶。

( 注:本文原标题为《吃人元凶韦国清进八宝山,习近平肯定吃人继承罪恶》。)

延伸信息:

中共中央及中国政府特别调查组成员、公安部干部晏乐斌的记录[1]:

1968年,武宣县被分尸吃人肉、吃心肝的有38人,全县国家干部(包括原县委书记)、职工有113人吃过人肉、人心、人肝。贵县农民陈国荣路过武宣县去赶墟,因长得胖,被一民兵营副营长叫民兵把他活活杀害,挖出心肝,20人每人分了一块肉。女民兵班长陈文留,她一个人吃了6副人肝,还割下5名男人的生殖器泡酒喝,说是“大补”。这种吃人肉,挖心肝的暴行,武宣、武鸣、上思、贵县、钦州、桂平、凌云等县都有发生。

灵山县谭墟公社里屋大队侯国震之前当过土匪杀过人,“文革”中参加“联指”,先后8次参加打砸抢杀,捉了6名教师,亲自打死了3人,取肝6副,卖了36元(后仅判刑10年)。贵县,1968年8月一次在南门外江边杀死十几人,全部被剖腹挖肝,由执行枪毙的刽子手炒吃下酒。该县思阳公社民兵营长黄必友,杀人后将胆取出晒干后当作熊胆出卖。

上思县革委会成立后,1968年9月1日县“三代会”在平山广场召开杀人大会,十多名参加“4·22”组织的干部、群众被活活打死。散会以后,县革委会委员黎郝,将打死的十几名死者尸体,全部剖腹,将心肝挖出来,拿到县革委会食堂炒熟后给“三代会”代表下酒。南宁市徐振武的群众来信反映:“‘文革’期间,武宣、上思、灵山等县发生过吃人肉、吃人肝事件。武鸣县吃了29个人,副县长覃炳刚同志被打晕后,拉去开膛时,因人太瘦,周身无肉,又被拖出去丢在野外,遇救幸免”。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2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