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思廣益)有必要對外解釋為何監警會沒有實際意義

1)以往監警會不受信任是因為監警會成員大多數與警員有關,等於自己人查自己人,不過這一點林鄭提出了加入兩位新委員和數位國際顧問來解決。

am730:監警會公布5人國際專家小組成員名單
https://www.am730.com.hk/news/%E6%96%B0%E8%81%9E/%E7%9B%A3%E8%AD%A6%E6%9C%83%E5%85%AC%E5%B8%835%E4%BA%BA%E5%9C%8B%E9%9A%9B%E5%B0%88%E5%AE%B6%E5%B0%8F%E7%B5%84%E6%88%90%E5%93%A1%E5%90%8D%E5%96%AE-187516

2)監警會雖然可以調查,但是沒有實際的權力去監督警隊。正如報導中所指,監警會只可就警方執法方向提「建議」,警方自身仍然可以選擇接受與否。

東網:(就警權提質詢 警方接受率是0%)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0605/bkn-20190605092709123-0605_0082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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