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恐怖情人求復合破局騷擾砍殺前女友今夜聲押
2022-08-30 20:26 聯合報/ 記者
蕭雅娟
/台北即時報導
陳姓男子向小11歲的葉姓前女友求復合不成,多次騷擾,8月29日涉埋伏在葉女上班的台北市南港軟體工業園區週邊,持開山刀追殺,狠心砍腹部,行凶約1分鐘,士林地檢署檢察官今晚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40歲陳男和29歲葉女分手4個月,傳訊息求復合,又涉嫌傳恐嚇訊息,又到葉女工作地點攔人談判;葉女8月26日在新北市海山警分局埔墘派出所報家暴,聲請暫時保護令,尚未獲核發。
不料,8月29日上午陳男開車停在南軟園區旁三重路、新民街口超商附近,直到下午1時許,見到葉女路過,持開山刀下車,追趕葉女砍殺腹部,葉女尖叫求救,陳男發狠不斷砍殺,行凶約1分鐘。
當街砍殺行為嚇壞路人,目擊者拿雨傘要製止,葉女這時逃進對街豆漿店,陳還追進店內,一手持刀、一手勒住葉頸部。南港派出所3名警力到場,掏槍命「刀子丟掉、趴下」陳棄刀後遭壓制,依現行犯逮捕究辦。
葉女身受4刀,送醫急救保重性命。陳男行凶也自傷,經戒護送醫住院開刀。全案警方今訊問後,下午依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
檢察官今複訊,依照現場照片、葉女傷勢照片、目擊者說詞及現場行凶影片等證據,認定陳男涉犯殺人未遂、恐嚇、傷害、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2款、跟蹤騷擾防治法第18條第2項等罪嫌,犯嫌重大,所犯重罪也有反覆實施、勾串滅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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