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上海地铁裸奔事件

2月15日上海地铁裸奔事件

2009年2月15日,晚上7点地铁路径陕西南路站,停站后,忽然面前的人开始狂叫,刹那间,3节车厢人都没了,就看到一个全*人,大约26岁左右,坐在座位扶栏旁边,(旁边一件羽绒外套,一个内衣,一条黑色裤子,一双鞋子,一把阳伞),抱着男人的大腿不放,起初,我以为是两个人吵架,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这男人拖着女人走了几步,便从*手中挣扎出来,逃走了,2个人应该是不认识的。

于是*就开始在车厢里来回走,车厢又开始大叫,然后她又回到扶栏旁边,躺在地上,然后一个上海阿姨,大概50岁左右,拿着她的羽绒服试图盖在她身上,还对她说“小姑娘,穿起来,这么多人,很难看的。”,*把衣服甩开,一会地铁的警察来了,也企图给她盖衣服,*不从,警察商量后把她拖下车了,上海阿姨最后上车说,警察说这女的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了,整个过程大概2分钟左右。

心理专家点评:

据不完全统计,近来仅媒体披露的“裸奔”事件就有十余起,这些事件千奇百怪,分析原因,裸奔者或心理过于脆弱,或精神上遭受了重压。从精神医学研究角度看,裸奔是一种行为紊乱现象,是病人在精神疾患影响下所产生的一种异常行为,其中最为常见的是精神分裂症。   

人都有各种需要,某些需要在社会正常的伦理道德下不能满足时,会给人的生理和心理造成损伤,产生一定的不良情绪。如果受到一定的外界刺激,这些不良情绪就会被释放出来,有时表现为思维障碍和行为异常。裸奔就是多种多样的异常行为中的一种极端现象。   

表面上,裸奔者往往是在经历了失业或失恋等破坏情绪,在遭受了外界刺激时,才导致了行为紊乱。但外因只是一种诱发性因素,真正起作用的还是内因。产生精神分裂或行为紊乱,常常与一个人的个性或身心某方面的缺陷有很大关系。

裸奔者并非全都是精神异常。有些人裸奔是向梦中偶像示爱,或借以表达自己的倾慕之意。今年温布尔登网球公开赛上,库尔尼科娃的崇拜者,那个光溜溜的罗伯兹,裸奔了90秒才被制止,而这已经是此人第156次作出此种惊人之举了。   

当今社会,竞争性与挑战性大大增加,这就要求社会个体应具备更好的心理素质和更强的承受挫折的能力。人们的愤怒、失望、烦恼等不良情绪应当得到健康的疏导与发泄,这样才会有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人们只有在一个健康的社会里生活,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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