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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有写...

10年10月10日 13:37
10年9月26日 00:33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始现于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内容为“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另根据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 该罪名存在争议[2][3][4],2003年7月,李建强律师等人公开建议废除或修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5]2004年2月,独立中文笔会联署102人签名, 要求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作出法律解释[6]。2008年2月,维权网发表“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开信”,要求终止使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惩罚言论自由[7]。 [编辑] 涉及该罪名的部分人员 刘宪立,1999年5月,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郭庆海,2001年4月,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4年9月获释,[8] 2008年底流亡泰国;[9] 陶君,2001年8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3年。[10] 王金波,2001年12月,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11] 吕新华,2002年1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4年。[12] 牟传珩,2002年9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13] 黄琦,2003年2月,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陶海东,2003年2月,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4] 颜钧,2003年4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5] 赵常青,2003年8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5年。[16] 蔡陆军,2003年9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17] 王小宁,2003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18] 罗永忠,2003年10月,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19] 何德普,2003年11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20] 姜立军,2003年11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21] 罗长福,2003年11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22] 桑坚成,2004年1月,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有期徒刑3年。[23][24] 欧阳懿,2004年3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25] 杜导斌,2004年6月,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26]2008年7月,法院撤销缓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27] 张林,2005年7月,有期徒刑5年,2009年8月提前获释;[28] 郑贻春,2005年9月,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汪达林,2005年9月,劳教2年。[29] 任自元,2006年3月,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30][31][32] 李元龙,2006年7月,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33] 郭起真,2006年10月,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34] 李建平, 2006年10月,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35] 高智晟,2006年12月,有期徒刑3年,缓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张建红,2007年3月,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36] 严正学,2007年4月,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2009年7月减刑获释。[37] 陈树庆,2007年8月,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38] 荣杰阿扎,藏族牧民,2007年11月,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8年;[39] 杨春林,2008年2月,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胡佳,2008年4月,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吕耿松,2008年4月,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40] 陈道君,2008年11月,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41] 刘晓波,2009年6月23日被捕[42],2009年12月25日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剥夺政治权利二年;[43] 张起,2009年7月7日,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44] 谭作人,2010年2月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