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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有写...

10年7月19日 11:23
独立中文笔会征求“刘晓波写作勇气奖”提名通告 奖名:刘晓波写作勇气奖(Liu Xiaobo Courage to Write Award) 得奖人:每年一人; 提名范围: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名单中仍在系狱或获释后仍在“剥夺政治权利”期者; 提名者:任何三人联署或任何一个笔会团体提名 提名时间:每年6月23日(刘晓波被正式逮捕周年纪念日)开始,9月23日截至; 公布日期:每年11月10日的国际笔会“狱中作家日”; 颁奖项目:奖状或奖座,奖金,颁奖辞。 奖金:两千美元; 提名信必须以中文或英文书写,应该包括以下几项: 1)被提名人姓名 2)提名理由:说明被提名人的成就,或提供至少一篇代表作(语种不拘) 3)被提名人主要著作表(如果有) 4)提名人姓名、团体和联系地址 提名信请电邮到独立中文笔会秘书处和狱中作家委员会的以下两个地址:[email protected] and [email protected] 提名截止日:2010年9月23日 背景: “刘晓波写作勇气奖”原是本会2006年设立的“狱中作家奖”,今年为了纪念已被判重刑11年的本会前会长、现荣誉会长刘晓波20多年来的写作勇气以及对本奖的一向支持而定现名。刘晓波也是国际笔会纪念狱中作家委员会成立五十周年文宣 “因作家畅所欲言”五十案最后一年(2009年)的代表(http://www.internationalpen.org. ... 6E-26605C8214A0D2AE )。 独立中文笔会是国际笔会——世界上最悠久的人权组织和国际性文学组织的145个成员分会之一,致力于维护全球中文作家的言论和写作自由,维护世界各地因从事其专业工作而遭监禁、威胁、迫害或打压的作家和新闻工作者的权益。关于笔会致力于保护作家和维护言论自由的更多信息,请参见 http://www.chinesepen.org。-----------------------------
10年7月19日 10:51
附1:被以煽动颠覆罪判刑的部分案例 1.刘宪立,1999年5月,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2.郭庆海,2001年4月,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4年9月获释,2008年底流亡泰国。 3.陶君,2001年8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3年。 4.王金波,2001年12月,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5.吕新华,2002年1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4年。 6.牟传珩,2002年9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7.黄琦,2003年2月,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8.陶海东,2003年2月,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9.颜钧,2003年4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 3年。 10.赵常青,2003年8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5年。 11.蔡陆军,2003年9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12.王小宁,2003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13.罗永忠,2003年10月,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14.何德普,2003年11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 2年。 15.姜立军,2003年11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16.罗长福,2003年11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17.桑坚成,2004年1月,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有期徒刑3年。 18.欧阳懿,2004年3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19.杜导斌,2004年6月,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3年,缓刑4 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2008年7月,法院撤销缓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张林,2005年7月,有期徒刑5年,2009年8月提前获释。 21.郑贻春,2005年9月,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2.汪达林,2005年9月,劳教2年。 23.任自元,2006年3月,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4.李元龙,2006年7月,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5.郭起真,2006年10月,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6.李建平, 2006年10月,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7.高智晟,2006年12月,有期徒刑3年,缓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28.张建红,2007年3月,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29.严正学,2007年4月,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2009年7月减刑获释。 30.陈树庆,2007年8月,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31.杨春林,2008年2月,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32.胡佳,2008年4月,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33.吕耿松,2008年4月,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34.陈道君,2008年11月,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35.刘晓波,2009年6月23日被捕[41],2009年12月25日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36.张起,2009年7月7日,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37.谭作人,2010年2月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附2:被以颠覆罪判刑的部分案例: 1.徐文立,1998年12月,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2年12 月24日以“保外就医”名义流亡美国。 2.秦永敏,1998年12月,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3.王有才,1998年12月,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4年3月以保外就医名义被直接送往美国。 4.岳天祥,1999年1月,有期徒刑10年,2008年1月获释。 5.高洪明,1999年8月,有期徒刑8年,2007年6月获释。 6.刘贤斌,1999年8月,有期徒刑13年,2008年提前获释。 7.佘万宝,1999年8月,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10年3月获释。 8.吴义龙,1999年10月,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9.王森,2002年5月,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10.胡明君,2002年5月,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11.杨子立,2003年5月,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12.靳海科,2003年5月,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13.张宏海,2003年5月,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14.徐伟,2003年5月,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15.孔佑平,2004年9月,有期徒刑15年。 16.黄金秋,2004年9月,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17.许万平,2005年12月,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18.杨天水,2006年5月,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19.王荣清,2009年1月,有期徒刑6年。 20.谢长发,2009年9月,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21.郭泉,2009年10月16日,有期徒刑10年。 22.薛明凯,2010年2月10日,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10年7月15日 02:41
曹长青:文强案的三个荒唐 原中共重庆法制局长文强,因巨额贪污罪等,被判处死刑,最近被执行。虽官方媒体报道,对这种打黑、反贪,百姓称道,甚至欢呼,但中共对文强一案的处理,起码有三个明显的荒唐: 一是其“打黑”方向。中共试图用杀一儆百解决官员贪腐问题,结果是连冰山一角都没碰到,不起根本性作用;而且方向也不对,因为人人皆知,当今中国贪腐问题,是一党独裁的制度造成的,杀一个文强、一百个文强,也不能制止住贪腐。有人幽默地说,现在共产党官员的贪腐,是杀了一个,又来十个,是“前腐后继”。 比文强级别更大的官,这些年来,当局也抓、判,甚至杀了不少,但都没能从根本上制止腐败。例如,当年沈阳市长慕绥新因巨额贪污被抓,死在狱中,当时该案牵扯出十六个地方“一把手”,都遭处罚,但也没能制止住沈阳官场的腐败。后来比沈阳市长级别更高的,是黑龙江的副省长韩桂芝,也是买官卖官,该案涉及官员多达九百名,当事人也被重判,但照样没有制止住黑龙江官场的腐败。三年前,中国国家药品管理局的局长郑筱萸因贪污受贿,被判死刑,也像文强这样被执行了。但杀了这个局长之后,中国国家药品管理局照样贪腐,不久前,这个局的副局长等一批官员再次落马,不是被双规,就是被逮捕。 中共官员都不怕抓,不怕关,甚至不怕杀吗?当然会怕。但诱惑实在太巨大,而权力者永远都会在侥幸心理下,成为诱惑的俘虏。因为一是各种条件,都使中国官员很容易贪腐;二是制度四面都是漏洞,“漏网”的机率实在很高;被查获的,只占极小的比例,绝大多数还是贪腐成功,获巨大利益。根据北京市检察院公布的官方数字,九十年代中期至今,中国外逃官员有一万八千人,卷走款项八千亿人民币。八千亿是个多大的数字?中国工业生产总值最高的上海市,去年的产值是一万五千亿人民币。中共官员外逃带走的款项,相当于整个上海全年产值的一半! 贪婪、贪腐,是人性的弱点,全世界哪里的人都一样。关键是要有一个制度性的监督制约,才可能降低或制止住。像西方等民主国家,不是靠人治,更不是靠什么严打、快抓快杀等,而主要靠三个条件:一是定期的民主选举,二是新闻自由,三是独立的司法。 像文强等这类官员的案子,根本不用发展到后来这么严重的地步,早就会被媒体揭露报道出来,形成舆论批评和民众愤怒声浪,当局就得处理。在西方,媒体的监督所以有作用,最主要是有选举制度,因为丑闻一公开,下次就无法再当选,不仅自己的政治生命将被结束,所属的政党也会受到连累,所以,这个官员所属的政党,都会主动开刀,逼迫这个官员下台。像在日本,前首相鸠山,才上台不到九个月,就被迫辞职,就是因为他的手下被查出非法“政治献金”,他所属的民主党,为了在全国选举中不失败,所以要求他下台。但最近日本参议院改选,民主党还是败选,因政治献金的“阴影”仍在。 在中国,没有独立于政府的媒体,报纸电视等在本质上仍是党的喉舌,根本无法起到西方媒体的第四权的监督作用,不能及时、深入地揭发丑闻。甚至是,上级让你调查谁,你才可能揭发谁。否则,查到丑闻,被禁止报道,媒体也束手无策。而且由于没有投票选举制度,即使被揭发出来,只要上面有人保,他们就可以调到其他省份,继续当官。 像中国这样今天抓一个慕绥新、陈希同,明天杀一个郑筱萸、文强,不仅根本不起作用,甚至还起误导作用,好像政府在反贪腐,在为民除害。事实上,真正的大害,就是这个专制制度,这是一个每一分钟都在制造千百个文强的制度。 文强案的第二个荒唐是其撒谎方式。文强被处决后,媒体报道说:在重庆市法院、市委、市纪委门口等,均有群众拉着横幅,上面写着“贪官亡,冤魂安,党英明,国昌盛”、“处决文强,共产党万岁,法律万岁”、“党中央打黑除恶,国泰民安”等,“整个城市洋溢着庆祝的装扮”。 任何明眼人都能看出,这根本就是造假。当今中国人人皆知,共产党处级以上的官,拉出来全枪毙,可能有冤枉的,但隔一个毙一个,一定有漏网的。说明中国几乎是无官不贪,官员的信条是“有权不使,过期作废”。所以,中国老百姓怎么可能还来喊“共产党万岁”“党英明”? 这种宣传让人想起青海玉树大地震时,温家宝赶去视察,在正抢救废墟下幸存者的现场,温家宝一到,就有所谓“当地群众”打出条幅,新华社照片显示,上面是正楷毛笔大字“总理辛苦了”。在那种地震后救人的紧张时刻,哪有“群众”还能找到纸张和笔墨,写这种条幅?这明摆着,是当地官员的谄媚之作,硬安在了所谓 “当地群众”头上,跟这次薄熙来统治下的重庆政府打出的条幅,是异曲同工之“谎”。 第三是其杀人方式。当今全球很多国家废除了死刑,仍保留死刑的,都相当严谨使用,毕竟生命只有一次。中国是世界处决死刑犯最多的国家,多年来一直保持全球第一。从这次处决文强的方式可再次看出,中共之残忍,令人不寒而栗。文强虽然贪污受贿金额很大,但他没有人命,不少中国法律专家指出,文强罪不至死。尤其中国最高法院打破常规,以最快速度批复,立即执行文强的死刑,也让人看出这是人治,是按薄熙来等高官的意志行事。文强的“死刑”,不是根据他犯罪、认罪程度,而是根据共产党当局的政治需要,或者说是薄熙来等当地官员的权力考量。 而且在处决文强的手段上,也再次展示共产党的无人性。在中国古代,虽然是皇朝统治,但对要送往法场的囚犯,还要给最后一顿好饭,甚至给点酒喝。但从报道来看,文强死前的晚饭,跟平常一样,而且也没有告诉他即将被执行死刑。而第二天清晨五点,文强就被叫醒,他还迷迷糊糊,就被送往法庭,然后从那里直接押送刑场执行。文强连早饭都没吃上,更别说像古代犯人那样吃顿好饭。更无人性的是,当局居然没有让文强跟他的妻子见最后一面。虽然他们安排了文强跟他姐姐和儿子见了最后一面,但他们都不知道文强马上要被处决。而且跟儿子见面,只给了十分钟,还有旁人在场监视。 官方媒体说,文强可能是被注射药物处决。但这个说法也令人质疑,因法庭宣判执行死刑之后,文强被十多辆公安车队拉走,穿过重庆市区,押送到当年国民党关押共产党人的著名重庆白公馆、渣滓洞的歌乐山,“在山巅处执行了死刑”。如果用注射药物,好像不需要开到山顶进行。 整个文强被处决过程,都没有告诉他的家人。媒体报道说,只是后来通知文强的儿子去领骨灰。文强的妻子,在丈夫的最后时刻,不允许见个面,道个别;死了连看一眼丈夫遗体的机会都不给,只送你一袋骨灰。实在残忍得过份了。文强被判死刑后,他妻子曾多次询问,能不能再见丈夫一面。文强无论做过多少对不起他妻子的事情,但他妻子说,如果时光倒转,她还会选择文强,说明夫妻感情仍在。当局对文强发狠,总不至于让其家人受这份惩罚吧。 共产党的狠毒,从对文强的处理上,再次清晰地展示在世人面前。在西方民主国家,不管怎样的死刑犯,都要尊重他的人权,都要体现出人性。而到了共产党手里,即使文强是他们自己人,曾抓获张君等恶性杀人犯,作出贡献的人,也要如此残忍。人们无法知道文强走上歌乐山刑场时的最后想法,可能他会仰天长叹,千错万错,错在加入了共产党这个邪恶集团,最后成为恶的一部分。结果是大恶灭了他这个小恶。大恶毒起来,小恶只有束手待毙。 2010年7月12日于美国
10年7月15日 02:30
陈映真的假天真 曹长青 在中共对众多异议作家严酷镇压之际,台湾却有陈映真、朱秀娟、莫那能等三名作家给共产党“献礼”,加入对岸的“中国作家协会”。媒体报导说,中共方面喜出望外,因这是首次吸纳台湾会员,认为可以此做突破口,扩大对港台作家的统战。 作家加入“作协”,本无可厚非;但中国作协,却是一个明码标价的洗脑机构,其网页上明确写著,中国作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其主要任务是∶组织作家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进行文学评奖、创作和文艺批评等。 陈映真、朱秀娟等人,是真的不知道中国作协是怎麽回事?还是要到这个组织里“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然後像中国官方作家那样,写歌功颂德共产党的文字,给台湾人洗脑? 在中国,正直的作家,近年都在退出作协。几年前,就有湖南两名作家退出作协;连山西省作协副主席、作家李锐,《山西文学》主编张石山等,都发表公开信,退出中国作协。今年四月,中国知名儿童文学作家郑渊洁也公开声明,退出中国作协,理由是中国作协难以促进中国文学的繁荣发展。 作家被称为“灵魂工程师”,但为什麽中国作协的名声狼藉到如此地步?除了因为它帮助中共对百姓洗脑、毒化之外,它还是由政府出钱供养一大批平庸写作者的官僚机构;还把作家分成一级、二级,官位等同於政府的部级、厅局级等;他们拿著政府薪水,养尊处优,却不出成果,被称为“不下蛋的鸡”。他们的升迁荣辱主要是根据对党的忠诚度。 在自由世界,作家靠版税而生存,以作品而赢得尊敬。在中国,则是靠加入作协,或爬到作协主席高位,进入权力场,靠政府的撑腰而招摇过市,狐假虎威。例如现任中国作协主席铁凝,在中共六四屠杀後,是第一个公开表态支持武力镇压的省文联主席(当时她在河北文联);靠忠诚共产党,还不到五十岁,更无重要文学成就和资历,居然接任巴金,出任了“全国作协”主席。当然,圈内人知道,直到五十岁都单身的铁凝,是长袖善舞的女人,在老男人成堆的文化官僚圈中,她的得宠,可想而知。铁凝的“成功”之路,是标准的共产世界文人获得顶戴花翎之路。 以对政权冷嘲热讽而目前在中国百姓中最有人气的青年作家韩寒曾说,“如果我当作协主席,下一秒就解散中国作协。”而河北省作协副主席则回应说,“要是我当韩寒他爹,那下一秒就把他打死。”这就是中共作协高官的水准,其思维堪比皇朝太监,其口气粗野超过黑社会。 在当今中国,“作协”已成为一个耻辱的象徵,中国网路上流行的幽默是∶甲∶听说你在作协?乙∶你才在作协呢,你们全家都在作协! 就这样一个作协,陈映真们却要巴结进去,实令人不齿。二十多年前,在旧金山市一个文学研讨会上,我被安排和陈映真住一套房间。言谈中感觉他比较亲共,所以我用了大半个晚上,给他讲中共的残忍,中国人的苦难。他没有反驳,只是说,真没想到,好像他并不知情。後来得知,他一路亲共,却又无法反驳那些事实,只好装出天真的样子。 这次陈映真加入中国作协,更不是天真。陈映真、朱秀娟早就申请加入,对於这次被“批准”,陈映真撰文谈喜悦,朱秀娟则一副卑贱口气地对北京记者说,“台湾这麽多作家,能挑出我,肯定我,我自然高兴。”她同时坦承,“前三四年我说自己要退休了,因为我觉得写不出来了。”写不出作品了,就加入中国作协。这才是朱秀娟一语道破真谛的最精彩之作。
10年7月15日 02:28
余志坚 "再谈刘晓波案"2010-07-13 00:07:33 [点击:268] 在刘晓波案一审宣判后的第三天,我曾写下了《我对刘晓波案的几点判断和分析》一文。现在,大半年过去了,我发现自己对刘案所作的五点判断仍然成立。只因当时行文只谈刘晓波其案,不谈刘晓波其人,加上其分析也未免失之于过于简单,这里,结合一些新的实际情况,我愿意再次谈谈我对于刘晓波一案的较为详细的看法。 以下文字的结构完全与我的前文一致。 一、为什么说刘晓波自己大概也没想到会被重判11年? 这个理由不仅仅是因为,刘晓波首先说过不上诉的,但后来又决定上诉了;也是因为从99年到08年,刘晓波有近十年一直在北京坚持自由写作,而与中共的国家机器基本上保持相安无事的状态。其实,我记得还是在06年的下半年,在《自由中国论坛》,刘晓波就说过,胡温政权对异议人士的打压,要轻于江泽民时期。 当然,说刘晓波自己大概也没想到会被重判11年,并不是说他有什么道德上或者智慧上的问题。本来,中共抓了刘晓波,不判,轻判,重判,于中共而言,都是各有利弊的事情。最后为什么选择了重判,这恐怕就只有鬼知道了。 这就象此前湖南的谢长发被重判13年,事先谁又想到过?说实话,我就没想到,就象我也没想到刘晓波会被重判11年一样。一段时间内,从高智晟、胡佳,再到黄琦、谭作人,有那么多的异议人士被抓被判,事先又有谁切切实实的想到过? 最新的例子是刘贤斌,他刚从监狱出来才一年半,也就是发表了一些很温和的文字,和从事了一些很低调的维权行动,但他还是被抓被捕了。如果只是为了不做“事后诸葛亮”的话,现在几乎可以断言,抓捕刘贤斌绝不会是中共四川当局的地方行为,而且已经抓了捕了,接下来肯定会判,甚至也不完全排除刘贤斌有再次被重判 10年以上刑期的可能。 善良的人们总是容易把一些善良的愿望加诸于中共身上,尤其是当看到这个政权偶尔也有人性化表现的时候,就往往轻易地把中共在某个特定时间对某些异议人士的所谓让步,看作是它的某种常态化的东西。似乎只有大难临头了,这才终于认清中共政权的专制和嗜血的本质。 二、为什么说刘晓波案二审不太可能得到改判 我在我的前文给出的理由是:“判11年的决定不会是北京一中院作的,也不是上一级的高院有权力改变的。这之间也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能让可能作出这一决定的中共中央政法委(甚至是政治局)改变其决定”。 当然,刘案的二审早已尘埃落定,事实虽已证明了我的判断正确,但这也实在是一个太过于常识性的问题。《刑法》105条一直是中共悬于异议人士头上的达摩里斯剑,而用该条第二款给人判刑11年,九七年以来,我的印象中是最重的一次。至于,刘案和中共政治局究竟是怎么样的一回关系,由谁拍板?为何重判?相信以后的历史能给出答案。 三、为什么说刘晓波不太可能被中共礼送出国 邓小平开了中共“人质外交”的先河。方励之是1989的头号通缉犯,可惜的是在随后的“方励之避难”事件中,唱主角的不是方,也不是布什,而是邓。邓小平不愧是一个关键时刻敢杀人、能杀人,也敢出丑的家伙,他处理此事的手法,可谓真正做到了是,“既当了婊子”——把方励之礼送与布什政府,“又立了牌坊” ——实质性地改善了当时很难改善的中美关系。 如果说毛共的外交是“夜郎国外交”的话,邓共的外交则可以用“装孙子外交”来形容。邓死了,江泽民主政。这之后,中共的“人质外交”就随着中美贸易的扩张,而一路滔滔了。魏京生、王丹、徐文立、王有才等等,都先后由监狱直飞美国。 大概是从05年起吧,中共的“人质外交”突然嘎然而止,这就是现在的胡温新政。 刘晓波被抓被判以后,中美的人权谈判已有过一两个回合了。美国方面肯定要求放人,但中共就是不给。至于究竟是中共开价太高,美国不接受,还是中共根本就不开价,免谈,由于连美国政府方面都保密,外界也就只能瞎猜一通了。反正中美谈判年年有,死心眼的人也就不妨拭目以待吧。 四、刘晓波不太可能荣获“诺贝尔和平奖” 由于刘晓波这次的被抓被判,也由于他的“六四”表现和此后的“三进宫”,更由于他二十多年来坚持的颇有影响的自由写作,特别是由于他这次起草后发起的“零八宪章”运动,因此,今日的刘晓波,也就可谓实至名归地拥有了“中国头号异议人士”的声望。 很多的民运人士,对同一件事情的判断,公开的面对大众的说法,与他私下里的说法,竟然完全不同。如果你问他为什么要这样?他会说“不能泄了大家的气!”或者说“这就是政治!” 坦诚的说,我是很难承认在中国异议人士中,有谁有着极其充分的资格,充分的就象曼德拉一样,充分的就象达赖喇嘛一样,能够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这一荣誉的。不错,刘晓波当然是“诺贝尔和平奖”的合适人选,这就如同说“天安门母亲”,或者魏京生,或者别的什么人,都应该是“诺贝尔和平奖”的合适人选一样。一句话,“合适”不等于“充分”。在这个问题上,我不能不指出的是“诺贝尔和平奖”的精神,它不仅仅是和平性的,建设性的,同时也是追求事功性的。 事情似乎起了很大的变化。几个月前,很高兴的看到了有哈维尔、图图主教、达赖喇嘛等人对刘晓波的推荐。以哈维尔等人的声望来看,其影响力自然够大,但是否大到让诺奖委员会改变他们一贯的判定方式,这就未必了。唉!看到中国民主运动这副不死不活的样子,有时候我就想,难道非得给它打一针叫做“诺贝尔和平奖” 的强心剂不成吗? “零八宪章”我是签了名的。不仅如此,我还动员了一共五位亲友签署了这份文件。我非常殷切地希望,“零八宪章”运动既是书斋政治,也是街头政治。如同我在前文所说:“除非中国的‘零八宪章’运动,今后能够得到上百万(而不是上万)中国民众的实名签名,并有数以百计的人士,不惜为之和平奋斗而遭到中共监禁判刑。那样的话,‘诺贝尔和平奖’要不颁给刘晓波都难,除非它叫‘诺贝尔专制奖’了。” 五、为什么说刘晓波很有可能要坐满11年牢才能出来 此文中提到了方励之先生。说实话,方先生一直是我非常佩服的一位人物,无论过去,还是现在。1989年,我们率领“湖南各界请愿团”的四、五十人,正是打着“倒邓拥方”(即“打倒邓小平,拥护方励之)的大旗进京的。可没意料到的是,我们不仅没见到我们想拥护的方励之,反而被我们想打倒的邓小平彻底打倒了。 09年3月吧,我还在泰国,从《北京之春》杂志上读到方励之的一篇文章。标题我忘了,但文章写得实在是立论高远而且妙不可言。我到现在还记得我当时的感受:首先是瞠目结舌,接着是哈哈大笑,最后是通体舒泰。有感而发,本来我是很想写一篇《方励之先生的乐观和悲观》的文字的,可拖到现在,也没写成。 不管怎样,中国的宪政民主似乎注定还有一段非常漫长的道路要走。因为无论从中国历史的角度,还是从内部现实的角度,还是从外部世界的角度去分析,中共政权恐怕都能维持下去。这个时间甚至可能超过现在最保守的估计。 刘晓波先生是我的一位“交浅言深”的朋友。我不讳言,对刘晓波曾经有过的某些做法和说法,我是不尽认同的。然而,纵观刘晓波二十多年的异议生涯,他一直在进步,并且,现在的刘晓波是最优秀的刘晓波。刘晓波的精神是一种坚持的精神,坚持在国内,坚持抗议,坚持宪政民主的目标,并且,永不言弃。 现在,刘晓波已被转到锦州监狱服刑去了。他虽有过“三进宫”的经历,似乎确实没有尝到过真正坐牢的滋味。但是好了,他现在总算有机会尝到真正坐牢的滋味了。 以我对刘晓波的了解,他是不太相信在他的有生之年(他今年55岁),能看到中共的垮台。也就是说,刘晓波多半要到2020年才能出狱,对于这一点,他应该是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的。而只有有了“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思想,才能于以后漫长的监禁日子里,得着快乐与平和。 祝福刘晓波,祝福刘霞。也祝福所有在监狱里的异议人士和他们的亲人们。 2010.7.12
10年7月10日 11:08
我说,我建议你不要评判别人的信仰,这是每个人跟上帝之间的关系,只有上帝才能评判。我知道此前你对方舟教会的牧师和同工有过多次很过分的骚扰,我今天正式跟你说,以后关于我个人的事情,你直接来找我谈,不要去骚扰教会的会友。你常常对我们教会的会友以及其他教会的人士说,余杰不是基督徒。你的这种离间的做法不会有任何的效果。我们在主里是合一的。如果你继续骚扰我们的会友,我只能公布的名字和电话,并呼吁网友对你进行人肉搜索。 国保朱说,我是做这份工作的,我不怕你这样做。当然,你也要付出响应的代价。我跟你们的牧师沈权和教友老徐谈,他们都还挺维护你的嘛。你对宗教与政治之间的关系是什么看法? 我说,我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我从不在教会中宣讲自己的政治观点,我们的很多会友都是单纯的信仰者,对政治不感兴趣。我在外面的发言,也从来没有说过是代表方舟教会的。 国保朱说,你所宣扬的基督徒的文化使命和社会使命不就包括了从事政治活动吗? 我说,基督徒个人当然有权参与政治活动,基督徒也是公民。政治是一种公共生活,一种权力分配,政治不是共产党垄断的专利。 国保朱说,不管怎么说,根据宗教事务条例,你们目前的存在方式就是非法的,你们没有去登记。 我说,该条例是法规,不是法律,没有经过人大的审批。所以,你可以说我们违规,不能说我们违法。对我们来说,我们首先尊崇圣经的教导,然后尊重宪法,宪法中有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条款,我们遵守宪法,而不承认与宪法相违背的下位法和政府部门的法规。 另外,为登记制造障碍的,正是政府部门。我们不反对符合圣经原则和宪法原则的登记。 国保朱说,圣经中不是说要顺从掌权者吗?作为基督徒,你难道不愿不遵守这句话吗? 我说,看来,你还读过圣经,或者你就只知道这一句经文。我专门写过一篇文章讨论这个问题。圣经是整全性的真理,不能断章取义。这句话要放在整本圣经中来领会,与“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和“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等观点联系在一起。所以,当一个政权侵犯我们的信仰自由的时候,我们就有权批评和反对它。 国保朱说,我希望你们不要让外国人来参加聚会,包括香港、台湾和海外的牧师,否则我肯定要关注的,后果也是由你们直接承担。 我说,教会按照教会的原则存在和治理,你无权对教会提出什么要求。罗马帝国以来,两千年来多少强权迫害教会,教会依然存在至今,而那些强权全都灰飞烟灭了。 国保朱,最后谈一点,你对独立中文笔会的看法。 我说,我已经任满了副会长和理事,两年前就是一名普通会员了,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现在的情况如何,我不知道。我当然认同笔会捍卫作家的言论自由的宗旨。 国保朱,那你也交会费吧。 我说,我当然交了会费,这是会员的义务。 国保朱说,你自己的书,你那里都还有多余的吧,能不能送我几本,我也好好学习学习。 我说,我不送书给警察,你自己去香港买吧。以后你不作这个职业了,也许我会送给你读的。 国保朱说,我们工资不多,香港的书也太贵,买不起,何况我们去香港也不容易。 我说,你们这个部门经费很多,可以去报销啊,这是办案经费的一部分嘛。还有,北京海关扣留了那么多我的书,他们的扣押行动都是你们指使的,你们去海关取来读啊。 国保朱说,我们这个部门不是你想像那样,有那么大的权力,海关也不是听我们的指挥。 我说,今天的这个局面,不正说明你们可以为所欲为吗? 国保朱说,今天就谈到这里吧。来日方长,虽然你不愿与我们见面,但今后见面是不可避免的。我也希望以后不要用这种方式了。我们也在改进工作方法,我们一直在探索如何与异议分子沟通,从西单民主墙到八九,再到现在,这些年来我们的变化也很大。所以,你这方面也要有所变化。 我说,这是我今天听到的唯一我可以部分接受的话。我自己当然有存在可以改进的地方,我并不认为我的每一篇文章都完美无缺,每一个观点都正确无误,我的文章都可以作修订。另外,我从来不将你们当作敌人,你们只是专制机器上的螺丝钉,我的原则是,尽量不与你们发生激烈冲突。不过,你们也不要有将小事化大、邀功请赏的想法,如果想靠整我来升官,那我们只能发生激烈冲突。 国保朱说,我是不会靠你来升官发财的。但是,北京这块地面上是我们说了算,如果你好好配合我的工作,你的日子就会比较好过,甚至有机会公开发表文章。 我说,我不会配合你的工作,我认为你的工作是非正义的,我只服从圣经的真理和宪法的条文。 晚上八点半,我在笔录上签字画押完毕之后,与国保朱握手告别。另一名王姓国保驱车送我回到家中。 晚上,若干媒体来电访问。两天内,路透社、美联社、法新社、共同社、纽约时报、英国广播公司、自由亚洲电台、德国之声、美国之音、德国世界报、法国国际广播电台、产经新闻、澳大利亚电台、瑞士电视台、南华早报、明报、苹果日报、中国时报、台湾中央广播电台等媒体均对此事作了详细报道。 国保朱先生的如意算盘打错了。每当受到国保的一次严重骚扰,我就会写更多的文章批判专制制度。这群国保对刺激我的写作能力可谓功不可没。而此次传唤事件,也让更多的媒体和读者关注到《中国影帝温家宝》一书。国保的做法,不是帮我做免费的广告又是什么呢? 没有任何黑暗的势力可以真正实现“防民之口,如同防川”。在结束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想起了《左传》中的一个典故来,如今中共大大追捧国学,温家宝也喜欢引用中国古代的经典。那么,我就以这段故事来结束这篇用好友徐晋如多年前赠我诗句作题目的文章吧: 鲁襄公二十五年,齐国的太史伯直书“崔杼弑其君”,崔杼命令太史伯改过来,不要太直露,伯坚持不改,结果被杀死。又换其弟为太史仲,还是不肯改用曲笔,又被杀死。后来又换了一个弟弟为太史叔,还是不愿意改,仍被杀死。 最后又换了最小的弟弟为太史季。季又书,杼执其简谓季曰:“汝三兄皆死,汝独不爱性命乎,若更其语,当免汝。”季对曰:“据事直书,史氏之职也。失职而生,不如死。昔赵穿弑晋灵公,太史董狐以赵盾位为正卿,不能讨贼,书曰:‘赵盾弑其君夷皋。’盾不为怪,知史职不可废也。某即不书,天下必有书之者,不书不足以盖相国之丑,而徒贻识者之笑,某是以不爱其死,惟相国裁之!”崔杼叹曰:“吾惧社稷之陨,不得已而为此,虽直书,人必谅我。”乃掷简还季。 季捧简而出,将至史馆,遇南史氏方来,季问其故,南史氏曰:“闻汝兄弟俱死,恐遂没夏五月乙亥之事,吾是以执简而来也!”季以所书简示之,南史氏乃辞去。 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七七事变”中国国耻日 北京家中
10年7月10日 10:55
国保朱说,你说我们被洗脑了,我认为你们被西方敌对势力洗脑了。 我说,你当然可以这样认为,我也不想说服你,正如你也不要试图说服我。 国保朱问,这本书大概会发行多少册? 我说,两千册左右吧,我在香港和台湾的出版的书,大都是这个发行量,那边看书的人本来就不多,关心大陆问题的人更少。 国保朱说,原来这么少啊。 我说,现在经过你们帮助宣传,很多海外媒体报道,可能就会多一点了。 国保朱说,那么你写书也挣不了太多钱啊,一本书也没有多少稿费吧? 我说,我不是为了钱,如果为了钱,成为余秋雨那样的御用文人,还不腰缠万贯。我现在写一本书也就几千元的稿费,但对我来说,钱够用就可以了。 国保朱说,你认为你当畅销书作家会超过余秋雨? 我说,文章的价值不是根据畅销的程度来衡量的。 国保朱说,关于温家宝的这本书,我劝你还是不要出版,否则后果自负。 我说,批评作为总理的温家宝,是每一个公民的言论自由的一部分,我认为,我对他的批评在宪法和法律保障的范围之内。如果我批评温家宝,涉嫌对他的诽谤,损害了他的名誉,他个人可以撰文反驳,或者用法律手段处理,将我告上法庭。 国保朱说,温家宝不是一个普通公民,而是国家领导人,批评温家宝,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引用道听途说的信息,可能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要付严重的刑事责任。这就不是温家宝来自己起诉你的问题了,而是你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了。关于这一点,最高法院的一条司法解释说得很清楚,我相信你不会不知道。 我说,我愿意为我的每一篇文章负责,我仍然会在香港出版这本书,任何机构和任何人都不能阻止这本书的出版。你们要言论治罪的话,是你们的事情。你们对刘晓波因言治罪,判决书中引用的六篇文章的观点,在我的许多文章中都可以找到,即便我不出这本书,你们随时可以像对待刘晓波那样对待我。 国保朱说,你知道就好,继续往前走很危险。 我说,像刘晓波那样生活和写作是我的荣耀。 国保朱说,好,你的这一表态让我很佩服,你至少不像某些人那样,一遇到压力就变成软蛋。但我感觉你是一个相当固执和主观的文人。 我说,每一个人都是主观的,我发表的是我自己的看法,从来不代表任何群体。 国保说,你想过没有,你有很大的影响力,很多人看了你的文章之后,可能往坏的方向发展。你必须承担责任。我给你一个建议,你应当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之后再发表意见,有很多人认为你是一个纯粹的“骂客”,不作建设性的工作,你也可以考虑改善一下自己的形象。 我说,首先,垄断证据和信息的当局,我倒是希望当局公开更多的资讯,供所有公民来使用和分析并形成自己的判断。其次,除了批评之外,我也在做若干具有建设性的工作,我写了那么多文章,批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我不是所谓的“持不同政见者”,而是“持自己政见者”。前者是以中共的立场为标准,后者是以自己的立场为标准。对我来说,跟中共同或不同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表达的是不是“我”的观点。并不是我的所有观点都跟中国当局“不同”。我的观点从来不随大流,都是我经过独立思考之后形成的,我也不是谁是跟共产党作对就支持谁。比如,我对杨佳案的看法就与那些激进人士不同,有人说,只要是警察就该杀,我认为那些被杨佳杀死的警察是无辜者。所以,有一天民众拿石头来砸你们的时候,我愿意来保护你们。 国保朱说,再谈谈教会的问题,我给你第二个建议,不要利用政教搞政治。这种做法会带来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