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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有写...

10年2月16日 21:23
1949年前,中国不存在封建主义大山 王书瑶 现在讨论被中共推翻的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第二座大山:封建主义。 什么叫封建?封王建国和封侯建邦才叫封建。如果没有这个条件,就不能叫封建。 《现代汉语词典》说,有地主和农民的社会就叫封建社会,这是非常无理的、违背常识的,如果有地主和农民的社会就是封建社会,那么有领主和农奴的社会该叫什么社会? 那么,有地主和农民的社会该叫什么社会呢? 按着已往历史学家对人类社会的分期,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这里在资本下面多了个‘主义’两个字,已经不对仗了,按着对仗的说法,该是资本社会)、社会主义社会(这里又有了个‘主义’)、共产主义社会。 但是,这种对社会的分期,总是带有马克思意识形态的烙印,而且是单纯根据欧洲的情况进行划分的,它并不能代表全世界所有国家的社会发展历史。 中国的情况与欧洲的情况有极大的不同,我有一篇网文,单独对比了中国社会与欧洲社会的区别,有十一个重大不同之处,这篇网文就附在本文之后。 欧洲之所以被称为封建社会,是因为欧洲有领主与农奴,而中国自秦以来,就不再有领主和农奴,所以也就不再是封建社会。 那么,主要由地主和农民构成的中国社会,应该叫什么社会呢? 我以为,按着过去社会学家或历史学家的命名惯例,比照奴隶社会的命名原则和方法,应该叫“农民社会”。奴隶社会之所以叫奴隶社会,是因为当时的社会,主要是由奴隶和奴隶主构成的,并且以此为特征,而秦以后的中国社会则主要是由农民和地主构成的,所以就叫农民社会。 按着这个序列,人类社会的发展,应该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农奴(封建)社会和农民社会、资本社会和权贵资本社会、公民社会。 权贵资本社会就是中国经过暂短的“暴力空想社会主义社会”,从农民社会进入了权贵资本社会。 公民社会,则是在资本社会高度发展后进入的社会,在政治上,政府与政策由全体公民一人一票决定;在经济上,人人都可以购买股票,人人既可以是工人,也可以是资本家,也就是经常说的“人民资本主义”。 我们现在最惯常的说法是,在中国农村中有封建地主,我们主要就来讨论中国农村中的地主,是不是封建的? 秦始皇“令黔首自实田”,开创了中国土地私有的历史,结束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土地君王所有的时代,农民可以有自己土地的时代,也就是说,君主不分封土地,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清代。 在秦以后的两千多年的时间里,有几个不识时务的皇帝,也曾封过诸侯,结果,不是造反就是叛乱,最后不得不废除封建。 到了清代,进关之时,有过八旗兵的强圈民地,这里是皇帝一半默许、一半抢劫的半“皇封”的意味,但是,经过近300年的经济、社会变迁,所有这些土地,都变成了民间所有,不再有任何“皇封”的味道,就是说,这时所有的地主,都已经演化成“经济地主”。 这些经济地主的产生,有许多种情形:在战乱之后,把荒地或无主的土地据为已有;有的是农民通过自己的努力,上升为地主;有的是官僚“退隐林下”,购置土地,成了地主,比如像四川的刘文彩;有的是在城市里经商,在乡下买了土地,比如山西的“乔家大院”;有的是经营有方,成了大地主,比如山东的“牟家大院”;还有就是一些乡绅的小康之家,但是,却没有一个是皇帝封赏的。 在1911年的辛亥革命之后,皇帝也被扫地出宫了,中国难道还会有“封建”地主吗? 在两千多年的时间里,这种农村的生产关系,其中包括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的橄榄型的农村结构,基本上适合当时的生产力,如果不是这样,就不能解释,2000多年的灿烂的中华文明是怎样创造出来的。 在多数的历史时间中,地主与农民间的关系是合作的,地主有求于农民,农民的求于地主,对于农村中的雇佣关系,与城市里雇主与雇工之间的关系相似,没有那么尖锐的矛盾,而且还有大量的中农和贫农存在。 作为例证,在西方完成资本主义的革命之后,逐步敲开了与中国贸易的大门,在1840年之前,中国对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是出超而不是入超的,这就说明,当时中国的经济实力超过新生的资本主义,说明中国的农村生产关系适合当时的生产力。 后来中国的经济逐渐衰败,原因有两个:一个是,资产阶级革命在西方完成之后,清廷坚持其专制的政治体制,不能与时俱进,在政治体制上落后于西方;另一个是,在帝国主义的侵略下,节节败退,割地赔款,苛捐杂税,不断增加,严重破坏了中国的生产力,这种负担,都主要落在农民(也包括地主)身上。在辛亥革命之后,军阀混战,各据一方,对中国的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造成更严重的破坏。 把所有这些造成农民贫困的原因,都归之于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中,被中共宣传部门认定最典型的“封建恶霸地主”就是四川的刘文彩了,他被说成是十恶不赦的恶霸大地主,残酷地对待农民、私设水牢、喝人乳,不一而足。泥塑“收租院”的“艺术”作品,响遍世界。 实际的刘文彩的情况并非如此。 刘文彩在乡里原也默默无闻,只是在他到他的弟弟、四川军阀刘文辉军中当了财务总管之后,才逐渐发迹,他在此期间,除了公职之外还自己经商,发了财,不管他的财富是正当所得,还是不义之财,都确然不是他作为地主剥削农民所得。 刘文辉被他的侄子刘湘打败之后,刘文彩衣锦还乡,购置了大约12000亩(另说为8000亩)土地,当上了地主。他在还乡之后,并没有为害乡里,而做了很多善事,比如,他自己出资,修了公路,(一说是从安仁镇修到成都,一说是在安仁镇修了一公里的路),还自己出资建了占地2000亩的“文彩中学”(现在叫安仁中学),是当时四川最好的中学,并且把这中学的管理权与财权交公,等等。他还善待佃农,交租之后要吃了饭才走,水牢等等纯系子虚乌有,编造出来的。 据说,香港有人为中国地主设了一个“排行榜”,刘文彩排在第33位,他的情况很有代表性了。(以上资料取自网络“百度搜索”) 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忆苦思甜是中共最常用的宣传手段,痛恨旧社会,热爱共产党。但是,从全国许多地方都传来如下的笑谈:农村忆苦思甜,总是请三代老贫农作报告,到了最后,往往是,那贫农说:早年给地方干活,地主还给饱饭吃,饭吃不饱就干不动活,到了六零年就不行了,那是真吃不饱,什么吃的都没有了,真饿呀,……。这时,工作人员赶快过来,说,老大爷你累了,休息休息吧,那老贫农还不服气,说,我不累,还能说,结果总是生拉硬拽把那老贫农拉下了台。 中国的封建社会在哪里? 说中国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根据在哪里? 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固然是美好的,但是,这却是农民社会的乌托邦,它反映的是小农经济思想,在实际上也行不通:总会有贫富的差距。就算每个农民都有了同样数量的土地,过了不长的时间,贫富差距就一定会出现,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农业或农民问题的解决,根本还要靠“大农业”,不过,这个问题需要另文讨论。 2010-1-7 附:中国的皇权专制社会与 欧洲的封建社会的区别(节录) 马克思所了解的封建社会,主要是欧洲在资产阶级革命之前的社会形态,除了有国王或皇帝之外,欧洲的封建社会形态有以下几个主要的特点:1、没有一个主体民族,有几十个独立的民族国家分布在这个面积不大的土地上;2、有贵族和领主;3、有教会和僧侣,他们参与政治,常常成为重要的政治力量;4、有议会;5、有法院和法律;6、有相当数量的市民阶层;也就是后来的资产阶级;7、有农民和农奴;8、大小城市有不等的自治权;9、阶级地位壁垒森严;10、欧洲的各国的贸易相当发达,这种商业资本,后来发展成为可以左右政局的一种政治力量。11、在文化上,是普遍的个人主义,个人的尊严和自由高于一切。 国王、领主、城邦中的市民构成欧洲社会三种主要的政治力量,而不是地主与农民构成社会的主要力量,农奴处在“贱民”的地位,是没有政治力量的。(中间略) 马克思所面对的封建社会就是这个样子,这样的封建社会可以从其内部产生资本主义,产生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产生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民主。但是,也只有欧洲的社会形态是这样的,占世界人口数量最多的“亚细亚”的社会形态就不是这样的。至少中国的情况就不是这样的。说从封建社会可以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这个公式,符合欧洲的情况。 马克思眼中的欧洲就是全世界。但是,欧洲并不是全世界。欧洲社会的发展规律并不必然就是全世界所有国家的发展规律。 秦以后的中国,一直到清的社会形态,都与欧洲有原则性的区别。除了皇帝之外,构成欧洲封建社会的十一大要素,中国一项都没有。中国的农民,与欧洲的农民也有原则性的区别。 中国典型的封建社会是周朝,其主要特点是分封诸侯,也就是说,在中国这片土地上,除了有一个最高统治地位的宗主国之外,还有许多受封的小国,这些小国的君主就是诸侯。 若从生产关系来说,学者们认为殷商时代是奴隶社会,但是若从政治体制来说,殷商时代就开始分封诸侯,那么至少,它是有封建的奴隶社会,或有奴隶的封建社会。至周代,则不论从生产关系还是从政治体制上看,就都是封建社会了,因为那时,既没有了奴隶,也同时在分封诸侯。分封诸侯,始终是封建社会的最基本特征。按范文澜所说,有商代的“分封制”,又有“周初大封建”(《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一编,第120页、133页,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四版)。据称,商代有八百诸侯,到周以后,诸侯国大为减少,但是整个中国的政权变得稳定了。 这些诸侯国的特征是,共同尊奉周天子,自己同样拥有对下属分封土地的权力,拥有对自己所辖土地与臣民的行政管辖的权力,相当于现在所说的自治,他们还可以拥有军队,还可以代天子征伐,叫“替天行道”。 自秦以后,中国就基本上不再分封诸侯了。秦始皇“废封建、立郡县、建立中央集权制国家”。不封诸侯,自然就不再是封建国家了。 秦之后的中国,除了有皇帝之外,欧洲社会的十一大特点,中国都与之相左:1、在中国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只有一个主体民族,也就是汉族,占主导地位,在二千多年的时间内,基本是统一的;2、在欧洲称之为领主的,在中国就是诸侯,自秦之后,诸侯消失了,同时,也没有了世袭的贵族;3、中国有寺院和庙宇,有和尚和道士,但是,他们从来就不参预政治,不是一种政治力量;4、中国没有议会,没有皇权之外的政治机构;5、中国没有法院,虽然也有法律和大理司,但那完全是为皇帝服务的,皇帝可以任意破坏法律,不论是秦律还是唐律,还是大清律,都不能约束皇帝,皇帝想杀一个人,是不必经过审判的,皇帝想增税,也不必经过“大理司”;6、中国有城市,当然也有城市居民,却没有具备政治力量的市民阶层;7、中国有完全独立人身自由的农民,没有农奴,有非封建的地主,他们构成中国最主要的人口成分,中国的地主同欧洲拥有土地的贵族和领主完全是两回事;8、中国实行郡县制,各级地方政府的官吏统由朝廷统一派遣,没有任何城市可以自治;9、除了最初几代的皇族与外戚社会地位是明显的之外,没有明显的阶级壁垒。中国实行文官治理,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科举考试出任各级官吏,没有等级制度;10、国内贸易与国际贸易在一些朝代亦相当发达,但是,自秦汉以来,中国一直就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商人从来就不是一个重要的政治力量。11、在文化上,是普遍的奴才主义,一个男人的崇高理想是作一个忠臣孝子,一个女人的崇高理想是作一个贞节烈女,没有个人尊严,对皇帝下跪和对七品县令下跪,都习以为常。充满了奴才相,他们充满了对皇权的崇拜,卑躬屈膝,为了捍卫自己的奴才地位而残害同类,并且引以为荣。 (在西汉和西晋曾有过暂短的分封同姓王的时期,但是由于叛乱,由于七国之乱和八王之乱,很快就不再分封了。从秦之后,中国只要一“封建”,马上就叛乱,这种情况一直到明代。) 经过这样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的所谓“封建”,与欧洲的封建,实有天壤之别,把适用于欧洲的一套硬搬到中国来,是何等的荒谬,硬说中国也可以自发地产生资本主义,岂非是梦呓。 既然不能产生资本主义,自然也就不能产生资产阶级,不能产生资产阶级,自然也就不能产生资产阶级民主,这就是从社会阶级构成上说明,中国没有民主的根基。 2007年1月8日
10年2月12日 09:14
1949年,中国人民头上,真有帝国主义这座大山吗? 王书瑶 我将就这个题目写三篇文章,分别是针对,在1949年中共取得政权的时候,中国人民头上,是不是真有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 这是其中的第一篇。 说在1949年之前,中国人民头上压着帝国主义这座大山,并不是严格的政治用语,更不是严格的学术用语,它只是一种形象的文学笔法,严格的政治用语应该是:当时中国是不是外国的殖民地或半殖民地。不必用多么艰深的历史考证,也不用多么丰富的历史知识,只要看上一两本近代历史的书籍,就可以知道,在1943年一月,当时的中华民国的国民政府,同美国和英国政府签订的新的条约,就可以知道,从那时起,中国就不再是帝国主义的半殖民地了。 所谓殖民地,就是完全丧失主权的国家;所谓半殖民地,就是部分丧失主权的国家。中国沦为各个帝国主义国家的殖民地,是从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形成的,这些条约,分别是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1851年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900年沙俄炮制的《俄国政府监理满洲之原则》等等不平等条约。 在所有这些条约中,中国丧失的主权最主要有以下三项:1、领事裁判权,即治外法权;2、割让租借地;3、海关自主权。 在刚好100年中间,中国与各个帝国主义国家签订了太多的不平等条约,割让了太多的租借地,这是一部充满屈辱的历史,外国人可以在中国的任何地方横冲直撞,不受中国法律的约束;中国割让租借了大片的土地给外国人,其中包括将胶州湾租借给德国(租期99年),旅顺和大连租借给俄国(租期25年),威海卫(租期25年)及九龙(租期99年)租借给英国,广州湾(今湛江市)租借给法国(租期99年)等等。除此之外,在许多中心城市中,还有小片的租借地,比如在上海、天津、武汉等地,都有法租借、英租借、公共租借。这些小片的租借,对中国的文化与政治造成直接的影响,对中国人民的伤害更为直接和严重。 与此同时,由于满清和国民政府向外借债,多以海关关税为担保,中国的海关也为外国人所把持。 从1843年到1943年的一百年中间,世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个是各个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的人民日益觉醒,争取民族独立的运动此起彼伏,形成强大的反帝运动,迫使帝国主义不得不陆续放弃其殖民统治;一个是帝国主义国家人民的觉醒,他们开始支持殖民地人民的解放斗争;另一个是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战争,也迫使他们不得不放弃对殖民地的统治。后者,对中国政府收回失去的主权,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德、意、日发动的第二次世界大战,首先是严重打击了帝国主义对世界殖民地的划分格局,他们之间的互相厮杀,使他们之间的矛盾激化,削弱了他们的统治力量,他们又为了争取殖民地人民对自己的支持,不得不放弃他们在殖民地取得的许多特权。 1937年7月7日,日本侵略者悍然发动了侵华战争,在不长的时间内,占领了中国大片领土,接着又侵略东南亚,又发动了太平洋战争,其势汹汹;与此同时,德、意两国,几乎在一夜之间,席卷了整个欧洲,法国全国沦陷,同盟国(包括美、英、法与中国等国)处于不利的防守地位,这时中国政府是不是能够坚持抗战,不仅对中国,而且对整个世界大战的胜负格局都有极为重要的影响。 1937年末,汪精卫投降日本,1940年3月,汪精卫在日本人支持下的伪国民政府在南京正式成立,这对整个中国的抗战阵线有很大影响,如果设在重庆的、蒋介石领导的中国国民政府也投降日本的话,日本人必定会有更多的兵力投入东南亚战场和太平洋战场,对整个世界大战的形势必将有利于德、意、日轴心国,而美、英、法的同盟国会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因而,中国政府――这里指的中国政府自然是由蒋介石国民党领导的中华民国的国民政府――是不是能够坚持抗战,几乎成了二次世界大战的关键。 蒋介石领导的国民政府坚持了抗战,抗击了百万日军,对整个第二次世界大战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也由此,中国人受到了世界各国人民的尊重。这种尊重,是全体中国人民用鲜血和重大的牺牲争得的,我们没有理由贬损他,说中国人民――主要是国民政府领导下的中国人民,――消极抗战是不负责任的。 在中国政府与美、英、法各国共同抗击德、意、日法西斯侵略的时候,在同这些国家结为同盟国的时候,美英法还要保持其对华的宗主国地位,保持其殖民地特权,显然是不能被接受的,显然是于理背谬的,于是,就有了1943年中美、中英新条约的签订。 中美、中英间的新条约,主要废除了以下强加于中国之不平等条约:1治外法权;2使馆界及驻兵区;3租界;4特别法庭;5外籍引水人等特权;6军舰行驶之特权;7英籍海关总税务司之特权;8沿海贸易与内河航行权;9影响中国主权之其他问题。这样,作为中国是帝国主义国家半殖民地的主要主权,已经基本收回,作为标志,中国已经不再是殖民地国家了。(以上引自《中华民国外交史》,石源华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12月第一版。) 不过,令国民政府领导人蒋介石不爽的是,这个新条约签署于1943年1月11日,而在此之前两天,也就是1943年1月9日,汪精卫伪政权与日本签订了《关于交还租界及撤废治外法权等之协定》,先两日宣布收回租借;其后,意大利与被德国占领的法国政府也相继宣布废除治外法权与“交换”租借。(参见《中国外交史》,吴东之著,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这就使得中美、中英新条约不免有所逊色。 无论如何,上述与美英各国的新条约,对中国人来说,总是好事情,“消息公布之后,举国欢腾,国民政府颁令,自2月5日到7日放假3天,‘悬旗志庆’。中共中央也决定‘各地在战地环境许可下,均应于旧历元旦前后召开军民庆祝大会”(引自《中华民国外交史》)。中共中央是认同这两个条约的积极意义的。再说中国是半殖民地国家,就没有了根据。 那种认为,虽然不平等条约废除了,却不等于我们不再是半殖民地的说法是极不负责任的和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在殖民统治期间,一方面由于这些国家积贫积弱;一方面,他与其宗主国已经有了极为密切的政治、经济与文化联系,在主权收回之后,在许多方面,仍然在受原宗主国的制约影响,这是正常是逐渐摆脱的过程,不能说,主权收回了之后,仍然还是殖民地或半殖民地。 如果说,在废除不平等条约之后,中国仍然是半殖民地的说法成立,那么,在签订了不等条约的时候,中国并未成为半殖民地的说法就也成立。 更有甚者,1943年11月22~26日,中国、美国、英国三国政府首脑在开罗举行的国际会议,也就是开罗会议,中国俨然作为世界大国,参与国际事务,表示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 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的主权全部收回,还要说中国是半殖民地,有什么根据呢? 中共的宣传机器这么说,也还罢了,那是为了居功,但是有人说,毛泽东“功劳盖世,罪恶滔天”(李锐语),辛子陵先生在他的巨著《千秋功罪毛泽东》一书中对此的解释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创建了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我请辛子陵先生告诉我,他们推翻的“帝国主义统治”在哪里? 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