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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7月5日 17:29
这严打,怎么样呢?当然有利有弊.但我感到,还是利多于弊. 我们说法治,不能脱离中国的客观情况,中国的法治建设,有其复杂性和艰巨姓, 解放初,期,我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法,只有"政策"。治国以"政策"为主;五四年后,颁布了宪法,我国才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路子,但是在以后的几十年,法治建设没有多大的进步,是走"法律与政策相结合"的产品,我们知道,杀李青山是老毛批准的,审林彪的辩护词也是经过领导审阅的;八十年代后,我国才提出了"依法治国"。从我国走过的路来看,我国的法制建设的时间还短,法治建设还有很多问题,法治的路还很长. 我们不能因为我国几千年的专制统治,就否认了中国的辉煌的历史;我们不能因为建国后法治建设不尽如意,就把中国说的一无是处!要理解,一个国家有一个国家的发展历程,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 前三次严打,效果还是显著的.当然,冤假错案会有的,就是不"严打"也会有.没有这三次严打,就没有今天中国的强大,中国几十年来,一直坚持"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就没有今天的局面. 近来的稳定状况,引起了热议,不整治,影响了民心,影响了执政权,什么人执政,也会这样做的,除非他想放弃执政权!经过几十年的法治建设,相信,第四次"严打"会更更加依法行事. 楼主说"老百姓对自己财产的安全感往往是由于城管队、拆迁办来搞出来的,他并不是黑社会的欺行霸市搞出来的"——这种观点值得商榨。涉及社会稳定的因素很多。当然,一些官员的胡作非为,是一个因素,但不是主要因素。老毛统治时代,有什么法啊,但那时的治安状况,是最好的;目前的犯罪主体低龄化,这些青少年犯罪,不是“由于城管队、拆迁办来搞出来的”。犯罪的原因很复杂。 黑恶模行,车匪路霸、飞车抢劫、敲诈勒索,治安形势非常严峻。严打,一方面依法狠打违法犯罪分子,一方面抓好政法队伍的内部建设,一方面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这样的不断改革,我国的法制建议会越来越好的。 [ 本帖最后由 寒梅 于 2010-7-5 17:31 编辑 ]